傻大方


首页 > 人文 >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两次收钱后又两次退钱 受贿数额怎样计算



按关键词阅读:

两次收钱后又两次退钱 受贿数额怎样计算
【典型案例】
贾某 , 男 , 中共党员 , A省某厅原副厅长 。 2008年5月至2011年10月 , 贾某任A省B市(县级市)市委副书记、市长 。 2009年3月 , 贾某的侄子董某找到贾某 , 表示想到B市承包磷矿 , 并承诺事成后重谢 , 贾某默许 。 不久 , 贾某给B市某国有矿业公司总经理张某打招呼 , 让其安排董某到其公司承包矿井 。 张某考虑到公司未来发展需要贾某的支持 , 遂将本公司9号矿井以“先包后转”(先以低价将9号矿井承包给董某 , 再安排董某加价将该矿转包给第三方经营 , 董某不实际参与投资经营)的方式承包给董某 , 让董某通过差价获利90万元 。
为感谢贾某的帮助 , 2009年7月至2011年8月 , 董某先后分四次送给贾某共计30万元 。 2013年下半年 , 贾某得知省委可能提拔其担任副厅级干部 , 其间 , 有群众反映其相关问题 , 贾某担心收受董某30万元的问题暴露 , 遂安排其妻梁某将30万元退还给董某 。 2013年11月 , 贾某被提拔为A省某厅副厅长 。
2018年底 , 贾某与其妻梁某商议 , 以家庭急需用钱为由又找董某拿20万元补贴家用 。 2020年4月 , 曾与贾某搭班子的B市原市委书记吴某被省纪委立案审查 , 贾某获知后担心受吴某案件牵连 , 便安排其妻梁某又将20万元退还给董某 。
【分歧意见】
本案中 , 对于贾某受贿的定性没有异议 , 但对其受贿金额存在几种不同的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根据刑法“既遂后无出罪”原则 , 当故意犯罪既遂后 , 事后行为对犯罪成立没有影响 , 只能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 。 贾某收受董某30万元后 , 因群众举报其相关问题担心暴露而退还 , 不影响其受贿犯罪的认定 。 贾某在退还30万元5年后又主动向董某提出资金需求 , 主观恶性较大 , 索贿行为明显 。 尽管后期又因相关人员被调查而退还 , 但不影响索贿20万元的认定 。 因此 , 贾某受贿金额应该为30万元加20万元 , 共计50万元 。
第二种意见认为:虽然贾某两次收钱、退钱的过程看似两个独立完整的犯罪构成 , 但其行为动机却存在关联性 。 贾某两次收钱的事实是基于“帮助董某承包矿井”这同一个谋利事项 , 没有前一次退款则没有后一次索贿 , 不能人为地将贾某的两个行为割裂开来 , 也不适宜对同一个犯意进行重复评价 。 因此 , 应当认定贾某受贿30万元 。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两次收钱后又两次退钱 受贿数额怎样计算】第三种意见认为:贾某受贿金额的认定 , 要坚持主客观相一致的原则 , 依据贾某及其妻子梁某两次收钱退钱行为表现来综合判定 , 不宜简单将是否收受或者退还财物作为受贿既遂和未遂的区分标准 , 也不宜简单用一个犯意来否定另一个新的犯意 。 主观故意不同 , 受贿数额也不同 。
【评析意见】
笔者同意第三种意见 , 现结合案情作如下评析 。
一、贾某收受董某30万元行为的定性问题
贾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 为董某在承包矿井方面谋取利益 , 在两年内先后四次收受董某财物共计30万元 , 犯意明显 , 受贿犯罪的定性毫无争议 。 贾某收受30万元后 , 在长达两年的时间内没有退还 , 后因自己受到群众举报 , 担心受贿行为暴露 , 遂将30万元退还董某 。 从上述行为表现看 , 贾某退还30万元的主观动机并非不想收钱 , 而是为规避法律 , 不希望影响自己升迁 。 根据“两高”《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九条 , “国家工作人员受贿后 , 因自身或者与其受贿有关联的人、事被查处 , 为掩饰犯罪而退还或者上交的 , 不影响认定受贿罪 。 ”贾某退还30万元的行为 , 不影响受贿犯罪的认定 。
二、贾某退还30万元后又索要20万元的定性问题
本案中 , 贾某及其妻梁某退还、索要财物行为可能存在两种不同的主观认识和动机 。 不同认识和动机 , 决定了后续贾某索要20万元能否被视为单独的犯罪 , 也最终决定了贾某的受贿金额 。
第一种情形 , 为掩饰犯罪 , 规避刑事追究 , 贾某对第一次受贿30万元的行为进行自我纠正 , 尽管法律并不认可这种自我纠正 。 比如 , 贾某及妻子梁某向董某退钱过程中明确表示不要这笔钱了 , 并与董某串供 , 约定送钱行为未发生 。 此种情形下 , 5年后 , 如果贾某基于新的犯意 , 比如考虑到自己现在职位更高 , 董某未来可能有求于自己 , 重新对董某提出资金需求 , 且董某也乐于通过送钱与贾某继续保持良好关系 , 以备未来不时之需 , 那么双方实际上达成了新的权钱交易 , 只不过此时的“权”还只是未来可兑现的“期权” 。 那么贾某收受董某20万元的行为 , 就不能视为上一个受贿行为的延续 , 而应视为一个独立、完整的犯罪行为 , 且贾某索贿行为明显 , 尽管后期其因关联人受到查处而退还20万元 , 但不影响索贿20万元的认定 。 因此 , 贾某受贿金额为30万元加20万元 , 共计50万元 。分页标题#e#
第二种情形 , 贾某迫于外部形势 , 暂时放弃对30万元的占有 , 将保管权转移至董某 , 待时机成熟再收回 。 比如 , 贾某及其妻子梁某在向董某退钱过程中明确表示 , 这笔钱先放在董某那里保存 , 风险消除后再说 , 这表明30万元仍在贾某的控制之下 。 那么 , 第一次收钱行为与第二次要钱行为就存在紧密关联 。 前后两个行为不是彼此孤立 , 而是出自同一故意 , 指向同一请托事项和职务行为 。 此种情形下 , 贾某重新提出资金需求 , 董某将30万元中的20万元送给贾某 , 对这20万元显然不能认定为索贿 。 此时 , 贾某受贿金额应为30万元 。 (胡燎原 作者单位:湖北省纪委监委)
责任编辑:梁斌 SF055


    来源:(未知)

    【】网址:/a/2021/0210/kd698521.html

    标题: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两次收钱后又两次退钱 受贿数额怎样计算


    上一篇:新浪财经|【白酒投资日报】茅台增13%五粮液增20% 节前放量回款或超预期

    下一篇:证券日报|银行版"特供"理财走俏 5.5%收益率再现江湖


    人文

    威马汽车关联公司更名 注册资本增加200%

    阅读(34)

    威马智慧出行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12月,法定代表人为SHENHUI,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新能源智能汽车的技术设计和研发,技术转让,汽车零部件的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等。天眼查APP股东信息显示,该公司工商披露的股东共有36位。雷暉管理顧問...

    人文

    西方人|为什么西方人不吃大米 只是怕麻烦煮米饭吗

    阅读(29)

    大米欧美人与东方人的饮食习惯迥然不同,这是历史上形成的习惯。东方人饭菜分明,饭是饭菜是菜,而欧美人习惯饭菜同锅同盘。东方人都喜食大米饭,几乎隔顿不隔天,大米是主食,欧美也食大米饭,只不过用量小,一些家庭几乎就不吃大米。不是因为他们怕麻烦煮米...

    人文

    公民|美国指控五名中国公民涉嫌参与跨国黑客攻击 我外交部回应

    阅读(40)

    在打击跨国网络犯罪方面,中方通过司法协助等渠道,与许多国家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合作。令人遗憾的是,美方长期以来将网络安全问题作为污名化的工具,进行政治操弄,散布虚假信息。我们敦促美方以客观理性态度对待网络安全问题,在相互尊重基础上,通过对话合作...

    人文

    公告|沙特东部省一医院出现聚集性感染事件 事发医院被暂时关闭

    阅读(42)

    卫生部门公告显示,该私营医院内设有约100张床位,病人主要为慢性病患者,公告并未说明新冠病毒在院内的具体传播情况,也没有公布具体的感染数字,但表示院内已有31人被隔离,其中包括患者和部分医务人员,同时相关部门已成立一个特别的工作组参与该医院的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