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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阜阳颍上县原数据资源管理局副局长马仁荔一审获刑6年 。
她的丈夫张某刚系阜阳市颍上县建设局局长、原颍上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透露已经获刑(目前刑期未公布) 。
引人注意的是 , 这对贪官夫妻的受贿之中 , 包含两套北京房产 , 加起来的总面积超过300平米 , 当时的市价就有1126万元 。 其中北京红山世家小区的163平米房子 , 每月能够获取租金2万元 , 月租金收入超过不少普通白领的月收入 。
建设局局长联合妻子受贿两套京房
据安徽绩溪县人民检察院指控:2005年至2018年 , 张某刚(已判刑)在担任颍上县建设局局长、颍上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等职务期间 , 伙同妻子马仁荔收受和索要一家公司法人代表赵某时价554.8433万元和时价576.0569万元的房产各一套 , 为赵某在天立华府房地产、五里湖湿地公园二期、三期工程等项目的规划、设计上提供帮助 。
另外 , 马仁荔被指还触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
2017年至2019年期间 , 马仁荔在获悉省委巡察颍上县以及张某勇、张某斌被调查后 , 多次将丈夫张某刚带回家中的犯罪所得现金220万元以及房产证等物品 , 转移至父亲马某勋家中 。 其中 , 在2019年4月17日 , 马仁荔安排儿子和亲戚吴某等人转移财物 。
2019年6月27日 , 阜阳市公安局综合执法分局依法扣押被转移的现金和物品 。
指控认为 , 马仁荔伙同丈夫张某刚 , 利用张某担任颍上县建设局局长等职务之便 , 为他人谋取利益 , 共同收受、索取他人房产 , 共计1130.9002万元 , 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马仁荔妨害社会管理秩序 , 明知是犯罪所得而转移他处予以掩饰、隐瞒 , 数额220万元 , 情节严重 , 其行为应当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
马仁荔对指控的事实及罪名没有异议 , 认罪认罚并签字具结 。
夫家多人从政 马仁荔丈夫被指涉黑
北青-北京头条记者经过查询发现 , 裁判文书网上公布的马仁荔丈夫张某刚 , 曾任颍上县建设局局长、颍上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副局长 , 由于亲属多人均为当地官员 , 张氏在颍上堪称“从政世家” 。
不过 , 2019年5月4日 , 随着阜阳市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通告 , 张某刚和其弟弟张某勇的从政生涯戛然而止 。
按照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求 , 在省公安厅的指挥下 , 阜阳市公安局成功抓获颍上县以张某刚、张某勇、张某斌为首的黑恶势力团伙部分成员 。 警方当时最高悬赏5万元 , 收集该团伙人员违法犯罪线索 。 同时 , 敦促参与该黑恶势力团伙的在逃人员主动投案自首 , 争取法律宽大处理 。
记者注意到 , 张氏三兄弟中 , 张某刚是家中长子 。 弟弟张某勇是原颍上县交通运输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 2019年4月17日上午 , 张某勇被公安人员直接从会场带走 。
夫妻索贿两套北京房产 时价超千万
据张某刚在证言中说 , 在五里湖湿地公园工程中 , 安排赵某参与 , 使赵某从中获利 , 所以提出让赵某出钱在北京买两套房产 , 其中一套2013年购买(因二人均是公务员 , 决定用他人名义办理手续 , 赵某垫付200多万元) 。 该套房产后来一直对外出租 , 租金交给女儿 。
据行贿者赵某表示 , 他是一家公司的法人代表 , 经张某刚安排 , 参与五里湖湿地公园三期和一期、二期提升工程 , 项目的中标、施工、资金拨付、项目审计均离不开张某刚的帮忙 , 否则不一定能够顺利拿到工程款 。
赵某说 , 张某刚的妻子马仁荔知道丈夫安排赵某参与五里湖项目 , 两次提出让赵某帮忙在北京买房 。 第一套房产是北京红山世家小区11号楼 , 一套163平米的房子 , 总价550万左右(余款200多万 , 张某刚安排赵某从五里湖湿地公园项目部资金中支付) 。
按照马仁荔的要求 , 房产落在“马树珍”名下 。 房子交付后 , 2017年下半年马仁荔安排赵某对外出租 , 租金交给张某刚和马仁荔的女儿 , 共计收取租金30多万元 。
赵某说 , 行贿的第二套房产 , 是2018年购买的北京林肯公园小区14号楼一套143平米的房子 , 总价576万元 。 由于房子是商住两用 , 马仁荔本想以儿子名义注册公司购买 , 因觉得不合适 , 就由赵某找人注册公司购买 , 准备以后再过户 。
据张某刚和马仁荔的女儿介绍 , 她被行贿者赵某带着看过北京红山世家小区的房子 , 当时父亲张某刚和母亲马仁荔一起前往现场 , 后来 , 她多次收取了这套房子的租金 。 2019年3月 , 赵某曾带着她和弟弟去北京林肯公园小区看另外一套房子 。分页标题#e#
为在京买房 马仁荔找警察办假户口
张某刚所说自己曾在要求赵某为他购买的第一套房子中出资300万元 , 那么这300万元是哪儿来的呢?另外 , 马仁荔在要求赵某为他们在北京购买房子时 , 曾使用一张“马树珍”的身份证 , 这个证件又是从何而来呢?
据证人姜某的证言 , 2013年10月 , 张某刚以急需用钱为由借款300万元 , 称等亲戚房产出售后再还钱 。 因为张某刚管规划 , 害怕其会在规划上设置障碍 , 就将钱转到了一个指定账户 , “过了两三个月 , 发现他的理由是编造的 , 就向他要钱 , 但一直没还 。 ”
据证人李某称 , 2011年 , 李某任颍上县新集派出所所长期间 , 按照马仁荔的要求 , 根据马仁荔提供的“马树珍”的信息 , 安排户籍警办理了户口本 。
据马仁荔供述 , 赵某为感谢张某刚对工程项目的帮助 , 先后选定北京红山世家小区、北京亦庄林肯公园小区 , 让赵某帮忙购买 。 红山世家小区的163平米房产登记在“马树珍”名下 。 林肯公园小区的143平米房子登记在他人名下 , 准备过户给儿子 。
另外 , 和贪腐官员喜欢茅台酒的情节相同 , 张某刚夫妇家也不例外 , 办案人员曾扣押张家的茅台酒11箱以及赃款220万元 。
犯有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加受贿 获刑6年
此外 , 马仁荔还被指控犯有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
法院查明 , 2017年 , 安徽省委巡视颍上县后 , 马仁荔出于担心 , 将家里的财物陆续进行转移 。 2017上半年 , 马仁荔将房产证、儿子的出国材料等转移至父亲马某勋家中 。
2017年下半年 , 马仁荔将40万现金和金银首饰转移至父亲家中 。 2018年上半年 , 马仁荔将丈夫张某刚平时拿回家的80万现金转移至父亲家中 。
2019年4月17日上午8点多钟 , 马仁荔看到民警在小叔子张某勇家中进行搜查 , 遂叫来亲戚吴某到自己家中 , 让儿子和吴某将家中的茅台酒、20万现金以及一些烟酒、房产证 , 购物卡等 , 送到父亲家 。
法院认为 , 马仁荔伙同丈夫张某刚 , 利用张担任颍上县建设局局长等职务之便 , 为他人谋取利益 , 共同收受、索取他人房产 , 共计1130万元 , 已构成受贿罪;马仁荔妨害社会管理秩序 , 明知是犯罪所得而转移他处予以掩饰、隐瞒 , 数额220万元 , 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
马仁荔一人犯数罪 , 应当数罪并罚 。 马仁荔到案后自愿如实供述罪行 , 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 , 愿意接受处罚 , 依法可以从宽处理;在受贿共同犯罪中起次要、辅助作用 , 是从犯 , 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涉案房产及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已被追回 , 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
法院认定马仁荔犯受贿罪 , 判处有期徒刑4年 , 并处罚金50万元;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 判处有期徒刑3年 , 并处罚金2万元 。 数罪并罚 ,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6年 , 并处罚金52万元;涉案房产两套及掩饰、隐瞒犯罪所得220万元予以没收 , 上缴国库 。
【钱江新城|夫妻两人同当官、同受贿,最终一同被判刑!】来源:北京头条客户端

来源:(环球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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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钱江新城|夫妻两人同当官、同受贿,最终一同被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