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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孙岱
2月16日 , 男子身穿闪送制服进商场被拒一事引起热议 。 视频中 , 男子称自己只是想给老婆买个口红 , 因为披着闪送工作服导致一进商场就被拦下 , 要求他脱掉制服 。 当事人情绪激动 , 表示自己不需要任何赔偿 , 只希望得到尊重和道歉 。
因顾客身着外送制服便对其多加阻拦 , 许多网友认为这是赤裸裸的职业歧视行为 。 去年7月 , 同样因拒绝外送人员入内上热搜的北京skp接线人员在网友致电时曾表示:因为觉得“商场里有很多顾客 , 如果看到外送员在里面跑来跑去 , 商场形象不太好” 。
商家究竟是因为部分外送人员赶时间横冲直撞容易打扰到顾客 , 还是认为有外送人员出入的商场形象不够“高大上” , 我们不得而知 。 此类事件频发 , 商家给的理由是“防疫需要”“维护秩序” 。 既然“来者是客” , 商家又是如何仅凭衣着来区分顾客进入商场的目的?因为露出作为服务行业的“外送”职业标识便被剥夺作为消费者的权利 , 这种涉及歧视的行为无疑在制造商家、消费者、外送服务人员三者之间的矛盾 。
民法典中强调 , 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 视频中男子被要求“脱掉工作服方可入内”不仅没有法律依据 , 也是一种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行为 。
外送所代表的部分服务行业虽然技术含量不高 , 却是社会不可或缺的职业 。 尤其疫情期间 , 外送小哥们身兼数职 , 极尽可能地为有需求的人们提供生活必需品 。 既然商家提供资源 , 平台提供服务 , 顾客享受服务 , 为何不能容忍服务人员与顾客共用空间?不排除部分顾客爱面子等原因 , 觉得与外送人员同时出现在高档场所内是不合时宜、不体面的 。 而商家一味迁就讨好 , 设立如此不平等的“规矩” , 导致象征顾客和服务人员地位的天平严重倾斜 。
此类事件让隐藏在我们身边的“职业鄙视链”逐渐清晰 。 被认为是职业金字塔底端的服务行业 , 处在“职业鄙视链”下游位置 , 在生活中往往是大多数戾气的承受者 , 服务人员并不能时时得到与所付出的劳动相匹配的尊重 。 需要明确的是 , 每个人在社会中充当“被服务者”的同时 , 同时亦承担着“服务者”角色 。
网络经济的飞速发展带来了新需求 , 对于外送行业这类新兴职业从业者的保障也要跟上 。 这种保障不仅是行业规范、劳动制度这类硬性措施 , 还要有软保障——也就是说 , 社会上对于新业态从业者的尊重也该跟上 。 毕竟 , 一座能维护服务者“体面”的商场 , 方能凸显真正的“高大上” 。
【杭州|光明时评:拒绝外送人员入内,合理吗?】来源: 光明日报客户端

来源:(光明网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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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杭州|光明时评:拒绝外送人员入内,合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