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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
民以食为天
对于“吃”甚至形成了一种文化
唯美食与爱不可辜负
但不是什么都能吃
这个男子就因为想吃一顿大餐
吃出大事了
▼▼▼
近日
新余市公安局森林分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
有位抖音博主
发布了一条为大餐准备的食材视频
然后
被警察抓获了
到底怎么回事?
经调查 , 民警锁定了抖音博主和视频中人物(周某)身份 , 两人系夫妻关系 。 民警立即依法对周某进行传唤 , 并要求在场的妻子配合调查 。
周某自称是在走亲戚的途中发现一只受伤的鸟 , 恰逢过年期间 , 当场萌生抓回家炖汤让亲朋好友一起尝尝的念头 。 周某妻子见到此鸟觉得好玩 , 就随手拍了抖音短视频 。 视频引发大量网友围观 , 其中有网友善意留言提醒该鸟为国家重点野生保护动物 。
▲周某在抖音中展示抓到的鹰
周某部分亲朋看到短视频后 , 戏称要周某炖汤大家一起尝尝 , 周某随即将鹰杀害 , 并冷冻起来打算留着宴请亲友 。
▲民警在周某家的冰箱里发现被杀害的鹰经专家辨认 , 该鹰学名为雀鹰 , 属于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
目前案件在进一步办理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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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
峡江县公安局民警
连续救助多只野生动物
2月14日早上 , 峡江县水边镇湖洲村委一名教师在菜园劳动时发现一只受伤的猴面鹰 , 她立刻向林业局野保工作站求助 , 经工作人员鉴定 , 属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 。 由于猴面鹰翅膀受伤 , 不宜放生 , 工作人员遂带回精心照料 。
2月15日 , 峡江县水边镇职业高中学校附近一村民在其家门口附近发现三条“怪鱼” , 该村民立即拨打“110”进行求助 , 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 , 这三条“怪鱼”是人工饲养的娃娃鱼 。 当天下午 , 民警联系林业局野保部门工作人员把精心照料好的猴面鹰和三条娃娃鱼进行放生 。
2月18日 , 峡江县金坪民族乡一村民向马埠森林派出所求助 , 称其在果园内劳作时发现一只受伤的鹰类野生动物 , 接到报警后 , 民警立即赶赴现场 。 经查看 , 该动物属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猴面鹰 , 左侧翅膀受伤 , 不适合进行野外放生 , 该所立即将受伤的猴面鹰移交到县林业局野生动物保护站进行救助 。
警方提示
养成良好的饮食习惯 , 拒绝食用野生动物 。 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属于犯罪行为 , 食用野生动物也可能构成违法犯罪 , 小心罪从口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 , 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 , 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 , 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 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二款:违反狩猎法规 , 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 , 破坏野生动物资源 , 情节严重的 ,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
综合/ 新余公安、峡江县公安
【郑州|这一顿,吃出大事了!】

来源:(南河警方)
【】网址:/a/2021/0223/kd733515.html
标题:郑州|这一顿,吃出大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