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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没及时领取领导除夕夜发的微信红包 , 几个“打工人”摊上事了……
近日 , 网上流传着一张“某集团全国营销管理群”的微信聊天截图 。 截图显示 , 一名疑似领导的人员在群中因员工不收红包而点名处罚 , 要求受罚者在群内公开检讨自己 , 并在群里另发200元红包 。
事情具体到底是怎么回事?
除夕没抢领导红包
被要求道歉并检讨
事情的经过大概是:一家北京房企分管营销的集团副总裁 , 除夕夜在群里根据人数发了45个红包 , 但他第二天中午发现 , 自己的红包竟然有5个人没领 , 他立即在群里发表了牛年第一次“训诫” 。
他斥责:“对于营销大群的情况超过24小时不予关注 , 先不谈责任心的问题 , 最基本的职业素养何在?还能不能胜任目前的工作?”言语中并强调 , “过年不是放羊 , 很多同事依然坚守在自己的岗位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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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微信聊天记录截图
最后副总裁给出了处理意见 , 要求这些员工当日下午4点前道歉并检讨 , 还要主动发200元红包 , 如果执行不到位会在4点后移出群 , 年后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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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微信聊天记录截图
网友热议
这次因为没领红包险遭开除的事一时间引发了网络舆情的关注 , 微博网友们也是议论纷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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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红包不属工作范畴
若开除应给双倍赔偿
“上述领导的要求是无稽之谈 。 ”四川法典律师事务所律师周三明对事件作出回应 , 领红包不属于工作范畴 , 仅属于个人兴趣 , 领与不领均不应该上升到工作层面 , 发红包相当于是赠予 , 领与不领就是接受或者不接受赠予 。 在周三明看来 , 移除群也不代表开除员工 , 若年后以此为据开除员工 , 则员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律师游云庭也同样表示 , “该领导的做法不妥当 。 ”游云庭分析称 , 该领导要求员工做检讨并在群内发红包 , 本质上是一种惩处 。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 对员工进行惩处 , 企业应当有相应的符合《劳动合同法》要求的规章制度 。 也就是说 , 该领导的处罚 , 要做到有法可依 。 ”不过 , 在游云庭看来 , 企业即使有这项规定 , 也是缺乏合理性的 , “抢红包就一定说明员工在关注企业群内的动态么?没抢就说明没有关注?这太武断了 。 ”游云庭认为 , “即使企业有这项规定 , 也不足以构成对员工的处罚 。 ”
北京大成(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李莎莎认为:“克扣员工工资必须合法合理 , 且有明确的企业规章制度 , 如果随意克扣 , 严重违反了《劳动合同法》规定 。 ”在李莎莎看来 , 如果员工因没有领取红包最终被开除的 , 企业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 应该对员工进行双倍经济赔偿 。 “《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能够扣罚员工薪酬(收取违约金)的只有两种情况:离职后违反竞业禁止条款、员工未满服务期离职 。 ”在李莎莎看来 , 如果企业因其他情况需要进行内部罚款的 , 必须制定合法、明确的规章制度 , 制度制定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 , 提出方案和意见 , 并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 同时 , 制度制定后应当公开告知全体员工 。
另外 , 李莎莎还认为 , 因为还没成为既定事实 , 所以也不能一概而论 。 “第一 , 企业要求年后处理 , 不一定达到了辞退的程度;第二 , 群里发红包是否被认定为扣罚款 , 需要看发红包是否具有强制性 。 ”在李莎莎看来 , 如果员工不发红包 , 企业从工资里扣 , 可以认定为扣罚款性质 。
来源:广州普法
【游云庭|只因没抢领导红包,几个“打工人”摊上事了…】来源:山东高法

来源:(光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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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游云庭|只因没抢领导红包,几个“打工人”摊上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