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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将来可能出现的风险 , 银行保险机构该如何预先筹划 , 未雨绸缪?2月26日 , 北青-北京头条采访人员获悉 , 为进一步健全金融风险预防、预警、处置、问责制度体系 , 维护金融安全和稳定 , 银保监会起草了《银行保险机构恢复和处置计划实施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于近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
《办法》所称恢复计划是指银行保险机构预先制定 , 并经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可的应对方案 , 在重大风险情形发生时 , 该方案主要通过自身与股东救助等市场化渠道解决资本和流动性短缺 , 恢复持续经营能力 。
而处置计划是指银行保险机构预先建议 , 并经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审定的应对方案 , 在恢复计划无法有效化解银行保险机构重大风险 , 或者可能出现引发区域性与系统性风险情形时 , 通过实施该方案实现有序处置 , 维护金融稳定 。
据悉 , 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之后 , 金融稳定理事会和主要经济体均将恢复和处置计划作为完善处置框架、防范和控制金融机构经营失败的负外部性和道德风险、实现有序处置的重要措施 。
2011年以来 , 金融监管部门指导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和平安集团制定和更新恢复和处置计划 , 并先后对信托公司、民营银行提出了全面制定恢复和处置计划的监管要求 。 为了充分借鉴国际监管良好实践 , 及时总结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的有益经验 , 银保监会制定了《办法》 。
《办法》立足于指导银行保险机构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 , 从制度上预先筹划重大风险情况下的应对措施 , 有利于压实金融机构主体责任和股东责任 , 强化金融机构审慎经营意识 , 持续提升防范化解风险能力 。
《办法》规定达到一定门槛标准的银行保险机构应当制定恢复和处置计划 。 具体来说 , 符合以下条件的银行保险机构 , 应按《办法》要求制定恢复和处置计划:
(一)按照并表口径上一年末(境内外)调整后表内外资产(杠杆率分母)达到3000亿元人民币(含等值外币)及以上的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以及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金融租赁公司;
(二)按照并表口径上一年末(境内外)表内总资产达到2000亿元人民币(含等值外币)及以上的保险(控股)集团和保险公司;
(三)虽不符合上述条件 , 但基于业务特性、风险状况、外溢影响等因素 , 经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指定应制定恢复和处置计划的其他银行保险机构 。
同时 , 监管部门可以基于业务特性、风险状况、外溢影响等因素 , 指定需要制定恢复和处置计划的机构 。
银保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 , 中小金融机构在适用《办法》时 , 监管部门会更加注重灵活性、针对性和匹配性 , 包括考虑分批确定需要制定恢复和处置计划的中小金融机构名单 , 分步制定恢复计划和处置计划 , 适当简化恢复和处置计划的具体要素等 。 监管部门也将及时总结大型金融机构现有实践经验 , 加强对中小金融机构的政策辅导和专题培训 。 中小金融机构也应当主动学习领会政策要求 , 对标同业良好做法 , 及早启动相关工作 。
《办法》强调“分工合作” , 明确与人民银行、存款保险机构等共享恢复和处置计划 , 协调各方面对恢复和处置计划的制定和实施提供支持和保障 。 《办法》强调“自救为本” , 明晰风险应对的主体责任和股东责任 , 有利于将风险意识全面融入公司治理体系 , 防止过度承担风险的“冒险行为” , 防范过度依赖公共救助的“道德风险” , 有利于促进金融机构审慎稳健经营 , 持续提升风险管理水平 。 “凡事预则立 , 不预则废” , 《办法》通过要求各方预先规划恢复和处置措施、预留恢复和处置资源、预估恢复和处置的外部影响 , 使得恢复和处置更加有序、审慎和有效 , 将有利于保护金融消费者的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 维护金融安全和稳定 。
文/北京青年报采访人员 程婕
【保监会|银保监会:表内外资产3000亿元以上的银行应制定恢复和处置计划】编辑/樊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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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保监会|银保监会:表内外资产3000亿元以上的银行应制定恢复和处置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