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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晚报·齐鲁壹点采访人员 宗兆洋
市民刘女士称 , 自己在朝山街一家干洗店洗了两双鞋子 , 一双洗坏了 , 另一双的鞋的“翻毛皮”部分也泛黄 。 据此 , 刘女士要求清洗店赔偿损失 。 但清洗店负责人表示 , 只能赔偿洗涤抵用券 , 赔偿现金则需要出示当时购买鞋子的发票或购买凭据 。 3月3日 , 清洗店店长答复采访人员 , 这是最后的解决方案 。
店方赔偿洗涤抵用券 顾客不满意
去年12月份 , 市民刘女士在朝山街一家名为“朵拉”的清洗店 , 洗了两双鞋子 。 刘女士称 , “清洗后 , 一双鞋的‘翻毛皮’处泛黄 , 另一双鞋的鞋头部分脱落 。 ”
刘女士还表示 , 在送鞋时 , 店家并未详细告知洗鞋可能会出现的“风险” 。
“第一次去领的时候 , 一双鞋已经坏了 , 另一双还存在严重的污渍 , 就再次进行了清洗 , 第二次还是没有洗干净 , 第三次终于洗干净了 , 但是出现了泛黄的问题 。 ”刘女士称 , 洗坏的鞋子是在去年年初花了将近600元钱购买的 , 另一双鞋才购买了一个月 , 出现了问题 , 清洗店就应该赔偿 。
在刘女士向清洗店提出赔偿后 , 清洗店的店长则告诉她 , 可以赔偿价值300元的清洗抵用券 , 如果赔偿现金则需要提供当时购买鞋子的发票或购买凭据 。
“鞋子是去年购买的 , 谁买了鞋子会一直保存发票呢?而且这个店的态度特别恶劣 。 ”对此 , 刘女士认为商家应该赔偿自己现金或鞋子 , 而不是抵用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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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建议市民找鉴定机构
3月3日 , 采访人员联系到清洗店的店长 , 她承认确实将刘女士的一双鞋子弄坏 。 “但是她的那双鞋在送过来的时候 , 鞋头哪里已经有些‘酥’了 。 ”
清洗店店长称 , 另一双泛黄的鞋子是因为“翻毛皮”的材质 , “水洗无法避免” 。
店长还表示 , 在当时鞋子送过来的时候已经就两双鞋子的问题对顾客进行过提醒 , “他一送过来的时候 , 我们就说了第一双鞋子时间比较长 , 第二双鞋子是翻毛皮材质 , 我们进行水洗 , 可能会出现变化 。 “
对此 , 刘女士称 , 在将鞋子送去清洗时 , 清洗店并未进行说明 。
最后 , 店长表示 , 只能赔偿价值300元的洗涤抵用券 , 如果顾客要求赔偿现金 , 则需要提供发票或购买凭证 。
山东千舜律师事务所的邱洪奇律师表示 , 刘女士和清洗店属于订立合同 ,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 , 清洗店没有按照合同来履行 , 将刘女士的鞋子损坏 , 已经影响穿着 , 洗衣企业肯定要根据消费者实际损失来赔偿 。
邱洪奇律师认为 , 刘女士可以寻找鉴定机构 , 鉴定鞋子的价值 。 他建议双方协商解决 , 解决不成 , 刘女士可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 提起诉讼 。
邱洪奇律师提醒市民 , 在消费过程中 , 需要注意保管好相关购物发票、收据等材料 , 作为在事后产生纠纷时主张权利的依据 。 同时 , 服务提供者也需要在交易之初对相关物品的特性进行确认 , 并根据其特性提供相应服务 , 避免相应矛盾的发生 。
【朝山街|鞋子被洗坏,顾客要求赔偿现金!清洗店:需出示鞋子的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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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齐鲁壹点)
【】网址:/a/2021/0303/kd760660.html
标题:朝山街|鞋子被洗坏,顾客要求赔偿现金!清洗店:需出示鞋子的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