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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须在6月30日前报送2020年度年报 , 图为思明区市场监管部门指导企业报送年报 。 (资料图)
2020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已经开始 。 无论是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还是个体工商户 , 只要是在2020年12月31日前办理了《营业执照》 , 按规定都应在2021年6月30日前报送上一年度年报 。 值得关注的是 , 2020年大型企业年报申报有新增事项 。
新增事项具体为:是否存在《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国务院令第728号)规定的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情形;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合同数量;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合同金额 。
不按时报送年报或缺报、漏报 , 后果严重 。 对于未按时年报的市场主体 , 将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 标记为异常状态并向社会公示 。 进入经营异常黑名单的企业 , 除在银行等金融机构办理贷款、担保等业务受限外 , 政府部门还将继续对失信市场主体实施信用约束和联合惩戒 , 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 , 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 。
此外 , 企业发现年度报告公示信息不准确的 , 可在每年6月30日前进行更正 , 更正前后的信息应当同时公示 。
链接:5502家思明区企业未报送2019年度年报目前 , 思明区共有5502家企业因未报送2019年度年报而被纳入经营异常名录 。 本月起 , 思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对以上企业陆续开展失联企业的吊销工作 。
企业可通过补报并提交专项审计报告 , 申请移出异常名录 。 未报送与公示以往年度年报的企业 , 请先完成未报年份年报的报送与公示 , 再向思明区市场监管局提出移出经营异常名录书面申请 。
市场监管部门特别提醒 , 不会以任何理由对年报、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移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收取任何费用 , 请广大企业和社会公众谨防诈骗 。
小贴士年报时间: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
申报方式:
1.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均可登录“厦门市商事主体登记及信用信息公示平台()” , 点击“商事主体自主公示”进入年报系统进行申报 。
2.个体工商户也可以通过微信关注“厦门市市场监督”公众号 , 点击“服务”-“自助服务”-“个体户年报” , 输入个体户经营者证件号和手机号 , 获取和输入短信验证码登录后进行申报 。
3.个体工商户还可凭本人身份证至思明区各市场监督管理所柜台进行申报 。
【企业|年报开始!有新增事项!厦企请在6月30日前完成申报】(厦门晚报采访人员 高金环 通讯员 刘蔚 林莉莉)

来源:(未知)
【】网址:/a/2021/0304/kd763238.html
标题:企业|年报开始!有新增事项!厦企请在6月30日前完成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