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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原题是:深圳新规删除“商务公寓”:类住宅化倾向偏离短期住宿目的
3月3日 ,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发布关于《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局部条款修订公开展示的通告 。
通告显示 , 为适应深圳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 结合部分公共设施及用地分类的使用需求和发展趋势 ,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按照《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批复要求 , 拟对《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第2章、第5章局部内容进行动态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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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湃新闻|深圳新规删除“商务公寓”:类住宅化倾向偏离短期住宿目的】
对比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于2019年10月发布的《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2019年局部修订(全本)条文 , 此次重新修订的准则中 , 商业用地主导用途中“商务公寓”的描述已被删除 。 同时 , 在“建筑与设施用途分类指引”类别中 , 也不再有“商务公寓”的字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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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2019年局部修订(全本)条文
按照《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2019年局部修订(全本)条文 , “商务公寓”主要是指 , 为商务人士提供中短期商务与住宿服务 , 不提供学校、幼儿园等居住配套的办公类建筑 。
商务公寓早期在一定程度上发挥了商务办公区配套的作用 。 不过 , 近年来 , 商务公寓呈现出明显的类住宅化倾向 , 已偏离“服务商务人士”“短期住宿”的目的 。
2020年7月31日 ,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发布《关于停止商务公寓的审批通知》 。 通知提出全市范围(含深汕特别合作区)停止新的商务公寓项目审批 , 鼓励已批商务公寓项目转为可售型人才房 , 减少商业用地比例 , 增加居住及配套用地比例等内容 。
广东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研究员李宇嘉表示 , 商务公寓本来是给商务人士提供短期商务和居住的一类住宅 , 在深圳上世纪80-90年代招商引资 , 内地省市在深圳搞办事处、分公司的背景下 , 商务公寓适合时代背景 。 但现在 , 各类酒店、租赁住房、长租公寓、分时租赁等大发展 , 商务公寓存在的价值已经没有了 。 去年 , 取消商务公寓项目的审批已经有所端倪 。 此外 , 商务公寓的用地性质是商业 , 但实际用途是居住 , 介于商办和居住中间 , 导致打着公寓的幌子 , 搞类住宅 , 扰乱了供应体系 , 而且诞生了一大批违法建筑 , 还出现了消防安全隐患 。
中指研究院深圳分院研究总监童晓玲指出 , 此次2021版《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中关于商务公寓的新调整 , 是与去年发布的政策相呼应和衔接 , 政策实施的目的也是一致的 。 符合国家相关政策和深圳的实际管理需求 , 有利于进一步规范管理和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 。 《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的修订也意味着后续商务公寓或将退出深圳市场 。
责任编辑:邓健

来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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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澎湃新闻|深圳新规删除“商务公寓”:类住宅化倾向偏离短期住宿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