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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5日消息 , 北京银保监局今日发文 , 批复“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通州支行”升格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通州分行” , 并核准王炜通州分行行长的任职资格 。
据天眼查 , 工行北京通州支行成立于1997年7月 , 法人在2019年6月变更为王炜 。
以下为批复原文:
京银保监复〔2021〕150号
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关于北京通州支行升格为北京通州分行的请示》(工银京报〔2020〕803号)及有关材料收悉 。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和《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 , 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行通州支行升格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通州分行” , 简称为“中国工商银行北京通州分行” , 地址为:“北京市通州区新华西街47号”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通州支行自行撤销 。
二、核准王炜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通州分行行长的任职资格 。 核准柳春光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通州分行副行长的任职资格 。 核准吴玲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通州分行副行长的任职资格 。 核准张西贝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通州分行副行长的任职资格 。 拟任人员应自我局核准任职资格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履行职责 。 你行应将拟任人员的任命文件及免职文件抄送我局 。 如拟任人员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履职 , 此行政许可决定自动失效 。
三、你行应自批复之日起10日内持此批准文件、原机构《金融许可证》及其他资料到我局换领新《金融许可证》 , 并凭新《金融许可证》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登记 , 领取营业执照 。
四、你行应自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上述变更工作并向我局报告 。 若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变更 , 此批准文件失效 。
此复
备注:上述分行业务范围由其上级行授权为: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代理买卖外汇;经营结汇、售汇业务;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总行在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业务范围内授权的业务 。
2021年2月26日
【新浪财经|中国工商银行北京通州支行升格为通州分行】责任编辑:杨帆 SF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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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浪财经|中国工商银行北京通州支行升格为通州分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