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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原题:女子23楼扔下3块冰被判刑 安徽首例高空抛物罪判了
2020年9月 , 安徽合肥市某区店铺店员小张 , 在店门口接待客户 , 突然从天而降掉下一块冰块砸在了两人的面前 , 差点砸到两人 。
小张立即报警 , 并用手机朝楼上摄录 。 没想到楼上又扔了两块冰块下来 , 拍摄的视频证实 , 抛出冰块的是23楼的住户吴某 。 吴某是刑法修正案(十一)实施后安徽省首例高空抛物罪案件 。 吴某被判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 并处罚金五千元 。 #女子23楼扔下3块冰块获刑#
【谭律师谈法】
高空抛物已经是老生常谈了 , 也是高楼顽疾之一 , 造成的悲剧与危害已经有目共睹 , 但却屡禁不止 。 究其原因 , 取证难是重要原因之一 。
这次如果不是小张有意识朝楼上拍视频 , 恰逢吴某手欠又扔了两块冰块 , 形成有力证据 , 否则都很难抓到吴某这个始作俑者 。 为机敏的小张点赞 。
1.为什么对吴某在2020年9月高空抛冰块的行为 , 却适用2021年3月1日正式实施的刑法修正案(十一)规定的高空抛物罪呢?
从旧兼从轻原则刑法处罚的基本原则之一 , 在新法高空抛物罪实施前 , 通常对高空抛物行为以危害公共安全罪、过失致人重伤罪或过失致人死亡罪予以处罚 , 而这几种罪行的基准刑期 , 都高于高空抛物罪 , 因此 , 适用高空抛物罪审判与量刑更有利于犯罪嫌疑人 。 [捂脸][捂脸]
那大家可能不免会问 , 那规定高空抛物罪会不会还不如没规定时对高空抛物行为的处罚力度大?
2.对高空抛物行为的查证难度与成本都相当高 , 如何解决这个问题 , 更应该重视 。
日常大家都以在地面活动为主 , 而且目光视野通常都是平视范围 , 物体从天而降 , 能够准确目击并判断物体始发点的人很少;也正因为这样 , 很多高空抛物的“惯犯”就缺少敬畏之心而抱有侥幸心理 , 反正没人看到谁扔的 , 扔下去又何妨?
其次 , 事后查证高空抛下来物体是哪家哪户哪人 , 不但难度高 , 成本也相当高 。
哪怕抛下来的物品有指纹、有分泌物 , 在没人“认领”的情况下 , 只能通过逐一检验、比对排查 , 一栋楼有几十户 , 一户有几口人 , 每一个人都要检验来排查 , 耗时耗力还耗钱 , 而且容易有漏网之鱼 。
这也造成一些高空抛物案的受害者和家属只能选择整栋楼的业主或管理人作为被告要求承担赔偿责任的原因之一 。
要将一栋楼业主作为被告 , 其诉讼主体身份核查 , 也是个难度不少、费时费力的活 。
因此 , 笔者一直呼吁 , 逐渐建立高空监控网络 , 让高空抛物无所遁形 , 让高空抛物“惯犯”心存敬畏 , 或许这才是防止高空抛物的有力措施 。
你认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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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扔下|女子23楼扔下3块冰被判刑 安徽首例高空抛物罪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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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今日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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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扔下|女子23楼扔下3块冰被判刑 安徽首例高空抛物罪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