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关键词阅读: 合同 使用 土地 外商投资企业
第十七条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签字后生效 。
第十八条 本合同所有日期均为公历 。
第十九条 本合同一式份签署 , 甲方双方各执份 。
第二十条 本合同于年月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签订 。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 , 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 。
本合同附件是合同的 组成部分 , 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
甲方:中华人民共和国省乙方:(章)(自治区、直辖市)市(县)土地管理局(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
来源:(未知)
【学习资料】网址:/a/2021/0318/0021715346.html
标题:外商投资企业土地使用合同|《外商投资企业土地使用合同》1( 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