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关键词阅读: 概要 制度 协调 编码 商品
1、进出口商品 名称与编码,第四章进出口商品归类,第一节 商品名称及协调制度简介 第二节 我国海关进出口商品分类目录简介 第三节 进出口货物商品归类的海关管理 第四节 协调制度归类总原则 第五节 商品归类的程序 第六节 各类进出口商品的归类,本课程介绍内容,第一类 第二类 第三类 第四类 第六类,第七类 第十一类 第十五类 第十六类 第十七类,第一节 商品名称及协调制度简介,一、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的产生 (一)建立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的必要性,货柜、柜子,2、FOOTBALL: 英国:足球,美国:橄榄球,1、集装箱,3、印刷电路板: 中国:PCB,国外:PWB(仅有印刷线路图,现在习惯上均称 。
【商品|商品编码协调制度概要】2、为:印刷线路板(印刷线路图+印制元件,4、多种药名,复方氨酚烷胺(感冒药):感康、仁和可立克、金刚片、盖克等药,法莫替丁(消化系统药物):胃舒达、保胃健、卡玛特、保维坚、愈疡宁,二)产生的基础,The Harmonized Commodity Description Coding System(简称协调制度 , 英文简称H.S) 。
海关合作理事会商品分类目录(CCCN) 国际贸易标准分类目录(SITC) 结合国际上多种税则、统计、运输的商品分类目录 1988年1月1日正式生效 , 至2002年已4次修订至2004年有200个国家和地区采用H.S ,我国于1992年1月1日正式采用H.S,二、协调制度的 。
3、优点 特点:是通过协调 , 适合于国际贸易有关的各个方面需要 , 使国际贸易商品分类中的一种“标准语言” 。
是一部“完整、系统、通用、准确”的国际贸易商品分类体系,完整 将目前国际贸易中的主要商品品种全部列出 , 同时在各类、章列有起“兜底”作用的“其他”子目 系统 按生产部类、自然属性和不同用途来排列 , 同时照顾了商业习惯和实际操作的可行性 通用 已为许多国家所使用 , 同时适用于海关税则、贸易统计、国际运输、保险等多方面 准确 列目概念清楚 , 内涵、外延明了 , 不存在交叉或重复;此外除子目条文本身外 , 还有归类总规则、类注、章注、子目注释等加以限定,第二节 我国海关进出口商品分类目录简介,我国于1992年1月1日正 。
4、式采用H.S 至2007年 , 我国先后采用92、96、2002、2007年版协调制度 21类、97章 , 2005年版进出口税则税目为7550个, 2011年我国贸易关税税目增至7977个 进出口税则.doc,商品统计目录增设: 第二十二类 第九十八、九十九章,一我国海关进出口商品分类目录,例:84.71 -8471.8020 路由器,一、商品编码各位数字的含义,例:p3 第二章肉及食用杂碎,注: 1、 2、 例: 8406 汽轮机 8406.1:船舶动力用汽轮机 8406.8:其他汽轮机; 8409.9:零件,通常情况下,二、协调制度类、章、品目的结构,类:按社会生产的分工 章:按商品的属性或用途 。
5、分类 (1-83章按商品的自然属性分章 , 84-97章按货物的用途或功能分章) 列目:原材料优先于产品、加工程度低的优于加工程度高的产品 , 列名具体的优先于列名一般的品种,一)类的编排顺序(按社会生产的分工) 农业在第一、二类; 化学工业在第六类; 纺织工业在第十一类; 冶金工业在第十五类; 机电制造业在第十六类等,二)章的编排顺序(基本上按商品的自然属性或功能、用途来划分 ): 1、第一章至第八十三章(第六十四章至第六十六章除外)基本上是按商品的自然属性来分章: 第一章至第五章是活动物和动物产品; 第六章至第十四章是活植物和植物产品; 第二十五章至第二十七章是矿产品 。
第十一类包括了动、植物和化 。
6、学纤维的纺织原料及其产品 , 其中: 第五十章和第五十一章是蚕丝、羊毛及其他动物毛; 第五十二章和第五十三章是棉花、麻及其他植物纺织纤维; 第五十四章和第五十五章为化学纤维 。
商品之所以按自然属性分类是因为其种类成分或原料比较容易区分 , 同时也因为商品价值的高低往往取决于构成商品本身的原材料,2、第六十四章至第六十六章和第八十四章至第九十七章则是按货物的用途或功能来分章的 , 其中: 第六十四章是鞋; 第六十五章是帽; 第八十四章是机械设备; 第八十五章是电气设备; 第八十七章是车辆; 第八十八章是航空航天器; 第八十九章是船舶等,三)、列目的排列顺序,列目的排列: 一般是原材料先于成品; 加工程度低的 。
7、产品先于加工程度高的产品; 列名具体的品种先于列名一般的品种 。
如在第三十九章内: 品目3901至3914是初级形状的塑料; 品目3916至3921是塑料半制品; 品目3922至3926是塑料制成品,第三节归类总规则,规则一 规则二 规则三 规则四 规则五 规则六,一、规则一,类、章及分章的标题 , 仅为查找方便而设;具有法律效力的归类 , 应按品目条文和有关类注或章注确定 , 如品目、类注无其他规定 , 按以下规则确定 。
来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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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商品|商品编码协调制度概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