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关键词阅读: 结核病 兵团 规划 防治
各级党政要加强兵、师、团三级结核病防治网络建设 , 逐步构建定点医疗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分工明确、协调配合的防治服务体系 。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
12、负责肺结核患者疫情报告 , 并将其转诊至辖区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定点医疗机构 , 定点医疗机构负责对肺结核患者进行诊断、治疗和登记 。
原则上团级医疗机构负责诊断治疗一般结核病患者;兵团级、师级医疗机构根据本级结核病防治工作需要 , 诊断治疗耐多药肺结核及疑难、重症结核病患者;连队和社区医疗卫生机构负责转诊、协助追踪肺结核患者 , 并根据定点医疗机构制定的治疗方案 , 对辖区肺结核患者的治疗进行督导管理 。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卫生行政部门领导下负责组织开展结核病防治规划管理、疫情监测与处置、实验室质量控制、防控技术指导、宣传教育、绩效评估等工作 。
(四)保障经费投入 , 有效整合资源 。
各级党政要进一步完善“政府投入为主、分级负 。
13、责、多渠道筹资”的经费投入机制 , 将结核病防治经费纳入同级财务预算 , 保障患者发现、治疗管理、疫情监测、培训、督导、宣传教育等防治措施的落实 , 完善对基层医务人员发现和管理患者的激励机制 。
加大对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建设的投入 , 对定点医疗机构承担的结核病防治任务进行合理补偿 , 保障其高质量完成结核病诊疗任务 。
结合实际 , 建设符合实验室生物安全标准的结核病检测实验室 , 落实相关工作经费 , 逐步使兵团、和师级实验室分别具备开展结核菌快速检测、药敏试验和痰培养的能力 。
动员和引导社会各界为结核病防治工作提供支持 , 统筹安排结核病防治资源 。
加强资金管理和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 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
(五)完善保障政策 , 减轻患者 。
14、负担 。
各级在执行国家现行结核病免费诊疗政策的基础上 , 可根据当地实际适当扩大诊疗费用减免项目 。
卫生、财务、劳动保障等部门要做好公共卫生专项与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衔接 , 落实公共卫生结核病防治项目 , 对不属于公共卫生支付范围的结核病患者医疗费用 , 可按照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相关规定予以支付 。
民政、卫生部门和红十字会等要对贫困结核病患者给予医疗、生活救助 , 帮助减轻患者负担 。
(六)加强队伍建设 , 提高防治能力 。
各级要加强结核病防治队伍的建设 , 合理配置防治人员 。
定点医疗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均要设置专门科室和人员负责结核病防治工作 。
加强各级结核病防治人员的培训 , 全面提升专业技术能力 。
加强学术带头人和创新型人才培养 , 积极引进高精尖人才 , 全面提高兵团结核病防治能力 。
建立激励机制 , 完善包括结核病专职防治人员在内的卫生防疫津贴制度 , 提高基层人员的补助标准 , 调动防治人员的积极性 , 稳定防治队伍 。
五、监督与评估各级要根据本规划要求 , 将工作目标和任务层层分解到具体部门 , 落实各项工作责任 。
卫生部门要会同发展改革、财务等部门每年对本辖区防治工作情况进行检查 , 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 确保圆满完成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和任务 。
兵团卫生局、发展改革委、财务局要不定期地对各师的规划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通报 , 并于2015年组织开展评估 , 结果报国务院有关部门 。
来源:(未知)
【学习资料】网址:/a/2021/0417/0021955943.html
标题:兵团|兵团结核病防治规划()( 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