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关键词阅读: 入学 工作方案 接种 卫生院 查验 入托
八、预防接种单位应根据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安排 , 按时对漏种儿童开展补种 , 对遗失预防接种证的已种儿童经核对无误后给予补证 。
预防接种单位将补种或补证信息记录在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补种(补证)通知单上 , 第二联留下存档 , 第一联通过儿童监护人 , 及时反馈给儿童所在托幼机构或学校 , 按要求报告儿童补种和补证情况 。
托幼机构和学校应在儿童补种或补证后复验预防接种证 。
九、对未完成免疫程序的儿童 , 按以下原则进行补种: 。
7、1、未接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儿童 , 按照疫苗免疫程序进行补种;2、未完成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免疫程序规定剂次的儿童 , 只需补种未完成的剂次;3、未完成吸附百白破联合疫苗免疫程序的儿童 , 3月龄6岁儿童使用吸附百白破联合疫苗 , 711岁使用吸附白喉破伤风联合疫苗 , 12岁以上儿童使用成人及青少年型吸附白喉破伤风联合疫苗;4、未完成脊髓灰质炎减毒活疫苗免疫程序的儿童 , 4岁以下儿童未达到3剂次(含强化免疫等)的应补种完成3剂次 。
4岁以上儿童未达到4剂次(含强化免疫等)的应补种完成4剂次;5、未完成2剂次麻疹减毒活疫苗免疫程序的儿童 , 应补满至2剂次;6、如需补种多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 , 两种疫苗可以同时在不同部位接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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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院|卫生院入托入学接种证查验工作方案】8、两种减毒活疫苗可在同一天注射 , 如未在同一天注射 , 则接种注射时间应至少间隔4周 。
严禁将不同疫苗混合在一支注射器中接种 。
十、传染病暴发、流行时 ,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卫生主管部门需要采取应急接种措施的 , 各级各类教育机构要积极支持、配合 , 组织师生开展预防接种 , 并做好预防接种登记工作 。
十一、各级卫生、教育行政部门应加强对托幼机构、学校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和漏种儿童补种工作的监督和管理 , 每年定期开展检查 。
各级各类教育机构要积极支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常规儿童预防接种工作 , 加强学生健康教育 , 保护广大儿童的身体健康 。
对因在儿童入托、入学时托幼机构、学校未依照规定查验预防接种证或者发现未按照国家免疫程序接种的儿童后 , 未向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接种单位报告的 , 或造成相关传染病传播或暴发、流行的 , 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务院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依法严肃处理 。

稿源:(未知)
【傻大方】网址:/a/2021/0707/0022751609.html
标题:卫生院|卫生院入托入学接种证查验工作方案( 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