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关注!德州市妇幼保健院关于继续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公告

8月2日,德州市妇幼保健院发布“关于继续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公告”,并对入院就诊、探视做出具体要求。
公告全文如下:
入院要求
1、市民入院时请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在门诊一楼预检分诊处主动出示健康码、测量体温。如本人或家庭成员近期有境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请主动告知预检分诊工作人员,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监测、流行病学史问询和预检分诊。
2、对体温超过37.3℃或有咽痛、咳嗽、鼻塞、流涕等症状的,请服从医务人员的引导到发热门诊就诊,主动配合进行核酸检测等诊疗。
3、其他与医院有业务联系人员,请提前与相关科室预约,根据个人外出史、个人健康情况落实防控措施,排除风险因素后方可来院。
门诊管理
1、门诊实行分时段预约就诊,请就诊者关注“德州市妇女儿童医院”微信服务号进行网络预约。对于预约挂号确有困难的老年患者等,医院工作人员将提供必要的帮助,协助其进行正常诊疗。
2、候诊、取药、检查、办理出入院手续时,请自觉与他人保持一米线以上距离。
病房管理
1、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先核酸检测阴性方可入院。
2、各病区禁止探视,提倡电话、微信、视频等形式探视。
3、各病区实行封闭式管理,住院患者严格执行“一患一陪”管理,并发放陪护证,出入病区凭“陪护证”。住院期间患者及陪护人员不得离开医院,且规范佩戴口罩,禁止串病房、聚集聊天。
4、陪护人员必须:①身体健康,无发热、咳嗽等新冠肺炎可疑十大症状。②无中高风险及毗邻地区相关流行病学接触史、旅居史。③出示健康(行程)码及要求出具的核酸检测阴性结果。
特殊时期,期待您与医务人员一起共筑防疫防线。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德州市妇幼保健院
门诊|关注!德州市妇幼保健院关于继续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公告】2021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