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关键词阅读: 装置 电气 规范 GBJ149 施工 验收 母线 安装 工程
1、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母线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j149-90 )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母线安装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硬母线加工第三节硬母线安装第四节硬母线焊接第五节软母线架设第三章绝缘子与穿墙套管第四章工程交接验收附录本规范用词说明第一章总则第 1.0.1 条 为保证硬母线、软母线、绝缘子、金具、穿墙套管等母线装置的安装质量 ,促进安装技术的进步 , 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 制订本规范 。
第 1.0.2 条 本规范适用于 500kv 及以下母线装置安装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
第 1.0.3 条 母线装置的安装应按已批准的设计进行施工 。
第 1.0.4 条 设备和器材的运输、保管 , 应符合本规范要求 , 当产品有特殊要求时 , 并应 。
2、 符合产品的要求 。
第 1.0.5 条 设备及器材在安装前的保管 , 其保管期限应为一年及以下 。
当需长期保管时 ,应符合设备及器材保管的专门规定 。
第 1.0.6 条 采用的设备和器材均应符合国家现行技术标准的规定 , 并应有合格证件 。
设 备应有铭牌 。
第 1.0.7 条 设备和器材到达现场后 , 应及时作下列验收检查:一、包装及密封应良好 。
二、开箱检查清点 , 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 , 附件、备件应齐全 。
三、产品的技术文件应齐全 。
四、按本规范要求作外观检查 。
第 1.0.8 条 施工中的安全技术措施 , 应符合本规范和现行有关安全技术标准及产品的技 术文件的规定 。
对重要工序 , 尚应事先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
第 1.0.9 条 与母 。
3、线装置安装有关的建筑工程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一、与母线装置安装有关的建筑物、构筑物的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的建筑工程施工 及验收规范中的有关规定;当设计及设备有特殊要求时 , 尚应符合其要求 。
二、母线装置安装前 , 建筑工程应具备下列条件:1. 基础、构架符合电气设备的设计要求;2. 屋顶、楼板施工完毕 , 不得渗漏;3. 室内地面基层施工完毕 , 并在墙上标出抹平标高;栏杆、4. 基础、 构架达到允许安装的强度 ,焊接构件的质量符合要求 ,高层构架的走道板、 平台齐全牢固;5. 有可能损坏已安装母线装置或安装后不能再进行的装饰工程全部结束;6. 门窗安装完毕 , 施工用道路通畅;7母线装置的预留孔、预埋铁件应符 。
4、合设计的要求 。
三、母线装置安装完毕投入运行前 , 建筑工程应符合下列要求:1预埋件、开孔、扩孔等修饰工程完毕;2.保护性网门、栏杆以及所有与受电部分隔绝的设施齐全;3受电后无法进行的和影响运行安全的工作施工完毕;4施工设施应拆除和场地应清理干净 。
第1.0.10条母线装置安装用的紧固件 , 除地脚螺栓外应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镀锌制品 ,户外使用的紧固件应用热镀锌制品 。
第1.0.11条 绝缘子及穿墙套管的瓷件 , 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高压绝缘子瓷件技术条件和有关电瓷产品技术条件的规定 。
第1.0.12条 母线装置的施工及验收除按本规范的规定执行外 , 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 准规范的规定 。
第二章母线安装第一节一般规 。
5、定第2.1.1条 母线装置采用的设备和器材 , 在运输与保管中应采用防腐蚀性气体侵蚀及机 械损伤的包装 。
第2.1.2条铜、铝母线、铝合金管母线当无出厂合格证件或资料不全时 , 以及对材质有怀疑时 , 应按表2.1.2的要求进行检验 。
表2.1.2 母线的机械性能和电阻率母纓型号豪小抗拉舉度(%)SOCFfft大电阻率Ul mm1/)TMY255Q. 4Z10IS20ssUQJno1 -J1.常电部片至接熄飾井乏直3*啊狀制檢状垃岂刘上超熾吃曲地 審3m ft与虑世上舟替电薛分之何liSH75100135150iso3005508509501R00At監予矗养和瀚詹开羌的科口詢圖塔肌济2.1.U-I20H1I 。
6、X12S1301KGWOSM咖2W0臥蠡克咒的车瓦时楼(B检博的无老世取 部井之间2.1. JU t , t. IJ-2KOO25850B759J&3010M13001?W2550同戕直住至曙电簫晋上间2.1.14-12- 1.13-2100175350泗他6509501砂LMOC无罐世權卄佯峯地.iiZffi2. L 13-11300t37$2450:M-拥5031SO32504100L干卄的不同料停电检悟的无建住標#体3-1.13-1WTSI47S1&012S1930血05100335024S027503 WO11內蛍界的詛載箕骨至童外il道的3.1. U-21650(0004000IfrM4 。
7、0004000l$0000050005500注:110j、220j系指中性点直接接地电网; 网状遮栏至带电部分之间当为板状遮栏时 , 其b值可取a1+30mm ; 通向室外的出线套管至室外通道的路面 , 当出线套管外侧为室外配电装置时 , 其至室外地面的距离不应小于表2.1.13-2中所列室外部分之 c值; 海拔超过1000m时 , a值应按图2.1.13-6修正; 本表所列各值不适用于制造厂生产的成套配电装置 。
表2.1.13-2 室外配电装置的安全净距 (mm)衿号ra*t电tkV)0.41 10bs -刖SO110J11022CJ3 30 Jsaoj1- 分觅播览分上耳 氐悯秋1*左刈上陡斡址速化1方常电 。
8、祁井上何* I. 1-3主亠13-13, 1, U-5752003004 DO65090010001S0035003800Aj1. 的带咽赫井之间2、斷巧殊鬥編嘴甘推的曲门氏彌z. i. 13-a753W300400frSQ10001100280O43HiL设备运输时*苴幷詹甲无堆程帯 电稲井2闺2.玄乂的平斫吋停农检値的无更 世如咆部分之问之同4.借电和业时的僭电稀分# 乂淮t. 1. 13*32* 1. 134X , L 13-59S010501150141S301?54Z5SQ3Z5O4550Hz刈狀J8世羽带电飾务之初2. 1” 13 4175300400soo75010001100190 。
9、02$M3WC1”社CE世禅甘饶*fedfN甸汉无逛愷碟铃侔至理謎筛.低握柿2+ 1. 11 4 B h IM25002700甜g潍CH31W3400350050007SOOL)3.时停*t栓时的性带电部轉可 盅电邹甘与並筑诲*比 h 13J2- I- 13-42000*Z002300商00S9003000I8W4$l05BW注:110j、220j、330j、500j系指中性点直接接地电网; 栅状遮栏至绝缘体和带电部分之间 , 对于220kv及以上电压 , 可按绝缘体 电位的实际分布 , 采用相应的b值检验 , 此时允许栅状遮栏与绝缘体的距离小于bl值 。
当无给定的分布电位时 , 可按线性分布计算 。
500kv相间 。
10、通道的安全净 距 , 亦可用此原则; 带电作业时的带电部分至接地部分之间(110j500j) , 带电作业时 , 不同相或交叉的不同回路带电部分之间 , 其bl值可取a2+750mm ;
500kv的al值 , 双分裂软导线至接地部分之间可取3500mm ;
海拔超过1000m时 , a值应按图2.1.13-6进行修正; 本表所列各值不适用于制造厂生产的成套配电装置 。
第二节硬母线加工第2.2.1条母线应矫正平直 , 切断面应平整 。
第2.2.2条矩形母线的搭接连接 , 应符合表2.2.2的规定;当母线与设备接线端子连接时 , 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变压器、高压电器和套管的接线端子的要求 。
表2.2.2矩形母线搭接要求打帕*/IZ5Ml4 。
11、0Ml23续表第2.2.3条 相同布置的主母线、分支母线、引下线及设备连接线应对称一致 , 横平竖直, 整齐美观 。
第2.2.4条矩形母线应进行冷弯 , 不得进行热弯 。
311*U1W-B4O-U3b 5 251.5 ll.S-wJS第2.2.5条母线弯制时应符合下列规定(图225):0.251 , 但不得小于一、母线开始弯曲处距最近绝缘子的母线支持夹板边缘不应大于 50mm 。
二、母线开始弯曲处距母线连接位置不应小于50mm 。
三、矩形母线应减少直角弯曲 , 弯曲处不得有裂纹及显著的折皱 , 母线的最小弯曲半径应符合表2.2.5的规定 。
表2.2.5母线最小弯曲半径(r)值(A)“1干(meJM1 誓生 1M4 fmn) 。
12、W赫*4平弯.wiSt2-k3tA2 W1. Sb飭21b50J的1铀四、多片母线的弯曲度应一致 。
图2.2.5硬母线的立弯与平弯a-母线厚度;b-母线宽度;I-母线两支持点间的距离第2.2.6条 矩形母线采用螺栓固定搭接时 , 连接处矩支柱绝缘子的支持夹板边缘不应小 于50mm ;
上片母线端头与下片母线平弯开始处的距离不应小于50mm(图2.2.6) 。
第2.2.7条 母线扭转90 。
时 , 其扭转部分的长度应为母线宽度的2.55倍(图2.2.7) 。
图2.2.6矩形母线搭接1-母线两支持点之间的距离图2.2.7母线扭转90b-母线的宽度第2.2.8条母线接头螺孔的直径宜大于螺栓直径1mm;
钻孔应垂直、不歪 。
13、斜 , 螺孔间中心距离的误差应为 ).5mm 。
第2.2.9条母线的接触面加工必须平整、无氧化膜 。
经加工后其截面减少值:铜母线不应超过原截面的3%;
铝母线不应超过原截面的5% 。
具有镀银层的母线搭接面 , 不得任意锂磨 。
第2.2.10条铝合金管母线的加工制作应符合下列要求:一、切断的管口应平整 , 且与轴线垂直 。
二、管子的坡口应用机械加工 , 坡口应光滑、均匀、无毛刺 。
三、 母线对接焊口距母线支持器夹板边缘距离不应小于50mm 。
四、按制造长度供应的铝合金管 , 其弯曲度不应超过表2.2.10的规定 。
表2.2.10铝合金管允许弯曲度值伽o剽帐度(m) 溯度伽)金枚CL)内網度伽)ao misotlTMES6,2M14M 。
14、24274.2第2.3.3条母线与螺杆形接线端子连接时 , 母线的孔径不应大于螺杆形接线端子直径 1mm 。
丝扣的氧化膜必须刷净 , 螺母接触面必须平整 , 螺母与母线间应加铜质搪锡平垫圈, 并应有锁紧螺母 , 但不得加弹簧垫 。
第2.3.4条 母线在支柱绝缘子上固定时应符合下列要求:一、母线固定金具与支柱绝缘子间的固定应平整牢固 , 不应使其所支持的母线受到额外应力 。
二、交流母线的固定金具或其它支持金具不应成闭合磁路 。
三、当母线平置时 , 母线支持夹板的上部压板应与母线保持11.5mm的间隙 , 当母线立置时 , 上部压板应与母线保持1.52mm的间隙 。
四、母线在支柱绝缘子上的固定死点 , 每一段应设置一个 , 并宜位于全长或两母线伸 。
15、缩 节中点 。
五、管形母线安装在滑动式支持器上时 , 支持器的轴座与管母线之间应有12mm的间隙 。
六、母线固定装置应无棱角和毛刺 。
第 2.3.5 条 多片矩形母线间 , 应保持不小于母线厚度的间隙;相邻的间隔垫边缘间距离 应大于 5mm 。
第 2.3.6 条 母线伸缩节不得有裂纹、断股和折皱现象;其总截面不应小于母线截面的1.2倍 。
第 2.3.7 条 终端或中间采用拉紧装置的车间低压母线的安装 , 当设计无规定时 , 应符合 下列规定:一、终端或中间拉紧固定支架宜装有调节螺栓的拉线 , 拉线的固定点应能承受拉线张力 。
二、同一档距内 , 母线的各相弛度最大偏差应小于10% 。
第 2.3.8 条 母线长度超过 300 400m 。
16、 而需换位时 , 换位不应小于一个循环 。
槽形母线换 位段处可用矩形母线连接 , 换位段内各相母线的弯曲程度应对称一致 。
第 2.3.9 条 插接母线槽的安装 , 尚应符合下列要求:一、悬挂式母线槽的吊钩应有调整螺栓 , 固定点间距离不得大于3m 。
二、母线槽的端头应装封闭罩 , 引出线孔的盖子应完整 。
三、各段母线槽的外壳的连接应是可拆的 , 外壳之间应有跨接线 , 并应接地可靠 。
第 2.3.10 条 重型母线的安装尚应符合下列规定:一、母线与设备连接处宜采用软连接 , 连接线的截面不应小于母线截面 。
二、母线的紧固螺栓:铝母线宜用铝合金螺栓 , 铜母线宜用铜螺栓 , 紧固螺栓时应用力 矩扳手 。
三、在运行温度高的场所 , 母线不应有铜铝过渡接头 。
17、 。
四、母线在固定点的活动滚杆应无卡阻 , 部件的机械强度及绝缘电阻值应符合设计要求 。
第 2.3.11 条 封闭母线的安装尚应符合下列规定:一、支座必须安装牢固 , 母线应按分段图、相序、编号、方向和标志正确放置 , 每相外 壳的纵向间隙应分配均匀 。
二、母线与外壳间应同心 , 其误差不得超过5mm , 段与段连接时 , 两相邻段母线及外壳应对准 , 连接后不应使母线及外壳受到机械应力 。
三、封闭母线不得用裸钢丝绳起吊和绑扎 , 母线不得任意堆放和在地面上拖拉 , 外壳上 不得进行其它作业 , 外壳内和绝缘子必须擦拭干净 , 外壳内不得有遗留物 。
四、橡胶伸缩套的连接头、穿墙处的连接法兰、外壳与底座之间、外壳各连接部位的螺 栓应采用力矩扳手紧固 。
18、 , 各接合面应密封良好 。
五、外壳的相间短路板应位置正确 , 连接良好 , 相间支撑板应安装牢固 , 分段绝缘的外 壳应作好绝缘措施 。
六、母线焊接应在封闭母线各段全部就位并调整误差合格 , 绝缘子、盘形绝缘子和电流 互感器经试验合格后进行 。
七、呈微正压的封闭母线 , 在安装完毕后检查其密封性应良好 。
第 2.3.12 条 铝合金管形母线的安装 , 尚应符合下列规定:一、管形母线应采用多点吊装 , 不得伤及母线 。
二、母线终端应有防晕装置 , 其表面应光滑、无毛刺或凹凸不平 。
三、同相管段轴线应处于一个垂直面上 , 三相母线管段轴线应互相平行 。
第四节硬母线焊接第2.4.1条母线焊接所用的焊条、焊丝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其表面应无氧化膜、水分和 。
19、油污等杂物 。
第2.4.2条铝及铝合金的管形母线、槽形母线、封闭母线及重型母线应采用氩弧焊 。
第2.4.3条 焊接前应将母线坡口两侧表面各50mm范围内清刷干净 , 不得有氧化膜、水分和油污;坡口加工面应无毛刺和飞边 。
第2.4.4条 焊接前对口应平直 , 其弯折偏移不应大于0.2%(图244-1);
中心线偏移不应大于 0.5mm(图 244-2) 。
第2.4.5条 每个焊缝应一次焊完 , 除瞬间断弧外不得停焊 , 母线焊完未冷却前 , 不得移动或受力 。
第2.4.6条母线对接焊缝的上部应有 24mm的加强高度;330kv及以上电压的硬母线焊缝 应呈圆弧形 , 不应有毛刺、凹凸不平之处;引下线母线采用搭接焊时 , 焊缝的长度不应小 。
20、于母线宽度的两倍;角焊缝的加强高度应为4mm 。
图2.4.4-1对口允许弯折偏移图2.4.4-2对口中心线允许偏差第2.4.7条 铝及铝合金硬母线对焊时 , 焊口尺寸应符合表2.4.7的规定;管形母线的补强衬管的纵向轴线应位于焊口中央 , 衬管与管母线的间隙应小于0.5mm(图2.4.7) 。
表2.4.7 对口焊焊口尺寸(mm)M-75第2.4.8条母线对接焊缝的部位应符合下列规定:一、 离支持绝缘子母线夹板边缘不应小于50mm 。
二、母线宜减少对接焊缝 。
三、 同相母线不同片上的对接焊缝 , 其错开位置不应小于50mm 。
第2.4.9条 母线施焊前 , 焊工必须经过考试合格 , 并应符合下列要求:一、考试用试样的焊接材料 。
21、、接头型式、焊接位置、工艺等应与实际施工时相同 。
二、在其所焊试样中 , 管形母线取二件 , 其它母线取一件 , 按下列项目进行检验 , 当其 中有一项不合格时 , 应加倍取样重复试验 , 如仍不合格时 , 则认为考试不合格:1. 表面及断口检验:焊缝表面不应有凹陷、裂纹、未熔合、未焊透等缺陷;图2.4.7衬管位置图I 衬管长度2焊缝应采用x光无损探伤 , 其质量检验应按有关标准的规定;
3焊缝抗拉强度试验:铝及铝合金母线 , 其焊接接头的平均最小抗拉强度不得低于原材料的 75% ;4直流电阻测定:焊缝直流电阻应不大于同截面、同长度的原金属的电阻值 。
第2.4.10条 母线焊接后的检验标准应符合下列要求:一、焊接接头的对口、焊缝应符合 。
22、本规范有关规定 。
二、焊接接头表面应无肉眼可见的裂纹、凹陷、缺肉、未焊透、气孔、夹渣等缺陷 。
三、咬边深度不得超过母线厚度(管形母线为壁厚)的10% , 且其总长度不得超过焊缝总长度 的 20% 。
第五节软母线架设第2.5.1条软母线不得有扭结、松股、断股、其它明显的损伤或严重腐蚀等缺陷;扩径 导线不得有明显凹陷和变形 。
第2.5.2条 采用的金具除应有质量合格证外 , 尚应进行下列检查:一、规格应相符 , 零件配套齐全 。
二、表面应光滑 , 无裂纹、伤痕、砂眼、锈蚀、滑扣等缺陷 , 锌层不应剥落 。
三、线夹船形压板与导线接触面应光滑平整 , 悬垂线夹的转动部分应灵活 。
四、330kv及以上电压级用的金具表面必须光洁、无毛刺和凸凹 。
23、不平之处 。
第2.5.3条软母线与金具的规格和间隙必须匹配 , 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
第2.5.4条软母线与线夹连接应采用液压压接或螺栓连接 。
第2.5.5条软母线和组合导线在档距内不得有连接接头 , 并应采用专用线夹在跳线上连 接;软母线经螺栓耐张线夹引至设备时不得切断 , 应成为一整体 。
第2.5.6条 放线过程中 , 导线不得与地面摩擦 , 并应对导线严格检查 。
当导线有下列情 况之一者 , 不得使用:一、导线有扭结、断股和明显松股者 。
二、 同一截面处损伤面积超过导电部分总截面的5% 。
第 2.5.7 条 新型导线应经试放 , 确定安装方法和制定措施后 , 方可全面施工 。
第 2.5.8 条 切断导线时 , 端头应加绑扎;端面应整齐、 。
24、无毛刺 , 并与线股轴线垂直 。
压 接导线前需要切割铝线时 , 严禁伤及钢芯 。
第 2.5.9 条 当软母线采用钢制各种螺栓型耐张线夹或悬垂线夹连接时 ,必须缠绕铝包带 ,其 绕向应与外层铝股的旋向一致 ,两端露出线夹口不应超过 10mm, 且其端口应回到线夹内压 住 。
第 2.5.10 条 当软母线采用压接型线夹连接时 ,导线的端头伸入耐张线夹或设备线夹的长 度应达到规定的长度 。
第 2.5.11 条 软导线和各种连接线夹连接时 , 尚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导线及线夹接触面均应清除氧化膜 , 并用汽油或丙酮清洗 , 清洗长度不应少于连接 长度的 1.2 倍 , 导电接触面应涂以电力复合脂 。
二、软导线线夹与电器接线端子或硬母线 。
25、连接时 , 应按本规范第 2.2.2 条和第 2.3.2 条的 有关规定执行 。
第 2.5.12 条 液压压接前应先进行试压 ,合格后方可进行施工压接 。
试件应符合下列规定:一、耐张线夹 , 每种导线取试件两件 。
二、设备线夹、 t 型线夹、跳线线夹每种导线取试件一件 。
三、试压结果应符合规定 。
第 2.5.13 条 采用液压压接导线时 , 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压接用的钢模必须与被压管配套 , 液压钳应与钢模匹配 。
二、扩径导线与耐张线夹压接时 , 应用相应的衬料将扩径导线中心的空隙填满 。
三、压接时必须保持线夹的正确位置 , 不得歪斜 , 相邻两模间重叠不应小于5mm 。
四、接续管压接后 , 其弯曲度不宜大于接续管全长的 2%。
五、压 。
26、接后不应使接续管口附近导线有隆起和松股 , 接续管表面应光滑、无裂纹 ,330kv 及以上电压的接续管应倒棱、去毛刺 。
六、外露钢管的表面及压接管口应刷防锈漆 。
七、压接后六角形对边尺寸应为 0.866d, 当有任何一个对边尺寸超过 0.866d+0.2mm 时应 更换钢模 (d 为接续管外径 ) 。
八、液压压接工艺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架空送电线路导线及避雷线液压施工工艺规程 (试行 ) 的有关规定 。
第 2.5.14 条 螺栓连接线夹应用力矩扳手紧固 。
第 2.5.15 条 使用滑轮放线或紧线时 , 滑轮的直径不应小于导线直径的 16 倍;滑轮应转 动灵活;轮槽尺寸应与导线匹配 。
第 2.5.16 条 母线弛度应 。
27、符合设计要求 , 其允许误差为 +5%、 -2.5% , 同一档距内三相母 线的弛度应一致 , 相同布置的分支线 , 宜有同样的弯度和弛度 。
第 2.5.17 条 扩径导线的弯曲度 , 不应小于导线外径的 30 倍 。
第 2.5.18 条 线夹螺栓必须均匀拧紧 , 紧固 u 型螺丝时 , 应使两端均衡 , 不得歪斜;螺栓 长度除可调金具外 , 宜露出螺母 23扣 。
第 2.5.19 条 母线跳线和引下线安装后 , 应呈似悬链状自然下垂;其与构架及线间的距离 不得小于本规范表 2.1.13-2 的规定 。
第 2.5.20 条 软母线与电器接线端子连接时 ,不应使电器接线端子受到超过允许的外加应 力 。
第 2.5.21 条 具有可调金具的母线 , 在 。
28、导线安装调整完毕之后 , 必须将可调金具的调节螺 母锁紧 。
第 2.5.22 条 安装组合导线时 , 尚应符合下列规定:一、组合导线的圆环、固定用线夹以及所使用的各种金具必须齐全 , 圆环及固定线夹在 导线上的固定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其距离误差不得超过 3% , 安装应牢固 ,并与导线垂直 。
二、载流导线与承重钢索组合后 ,其弛度应一致 ,导线与终端固定金具的连接应符合本章第 三节中的有关规定 。
第三章 绝缘子与穿墙套管第 3.0.1 条 绝缘子与穿墙套管安装前应进行检查 , 瓷件、法兰应完整无裂纹 , 胶合处填 料完整 , 结合牢固 。
第 3.0.2 条 绝缘子与穿墙套管安装前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 接 。
29、试验标准的规定试验合格 。
第 3.0.3 条 安装在同一平面或垂直面上的支柱绝缘子或穿墙套管的顶面 , 应位于同一平 面上;其中心线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
母线直线段的支柱绝缘子的安装中心线应在同一直线上 。
第 3.0.4 条 支柱绝缘子和穿墙套管安装时 ,其底座或法兰盘不得埋入混凝土或抹灰层内 。
支柱绝缘子叠装时 , 中心线应一致 , 固定应牢固 , 紧固件应齐全 。
第 3.0.5 条 三角锥形组合支柱绝缘子的安装 , 除应符合本规范有关规定外 , 并应符合产 品的技术要求 。
第 3.0.6 条 无底座和顶帽的内胶装式的低压支柱绝缘子与金属固定件的接触面之间应垫 以厚度不小于 1.5mm 的橡胶或石棉纸等缓冲垫圈 。
第 3.0. 。
30、7 条 悬式绝缘子串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除设计原因外 , 悬式绝缘子串应与地面垂直 , 当受条件限制不能满足要求时 , 可有 不超过 5的倾斜角 。
二、多串绝缘子并联时 , 每串所受的张力应均匀 。
三、绝缘子串组合时 , 联结金具的螺栓、销钉及锁紧销等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 且应完 整 , 其穿向应一致 ,耐张绝缘子串的碗口应向上 ,绝缘子串的球头挂环、碗头挂板及锁紧销 等应互相匹配 。
四、弹簧销应有足够弹性 ,闭口销必须分开 , 并不得有折断或裂纹 ,严禁用线材代替 。
五、均压环、屏蔽环等保护金具应安装牢固 , 位置应正确 。
六、绝缘子串吊装前应清擦干净 。
第 3.0.8 条 穿墙套管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安装穿墙套管的孔 。
31、径应比嵌入部分大5mm 以上 , 混凝土安装板的最大厚度不得超过50mm 。
二、额定电流在 1500a 及以上的穿墙套管直接固定在钢板上时 , 套管周围不应成闭合磁 路 。
三、穿墙套管垂直安装时 , 法兰应向上 , 水平安装时 , 法兰应在外 。
四、600a 及以上母线穿墙套管端部的金属夹板 (紧固件除外 )应采用非磁性材料 , 其与母 线之间应有金属相连 , 接触应稳固 , 金属夹板厚度不应小于3mm, 当母线为两片及以上时 , 母线本身间应予固定 。
五、充油套管水平安装时 , 其储油柜及取油样管路应无渗漏 , 油位指示清晰 , 注油和取 样阀位置应装设于巡回监视侧 , 注入套管内的油必须合格 。
六、套管接地端子及不用的电压抽取端子应可靠接地 。
第四章。
【电气|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母线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J149】32、工程交接验收第 4.0.1 条 在验收时 , 应进行下列检查:一、金属构件加工、配制、螺栓连接、焊接等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
二、所有螺栓、垫圈、闭口销、锁紧销、弹簧垫圈、锁紧螺母等应齐全、可靠 。
三、母线配制及安装架设应符合设计规定 , 且连接正确 , 螺栓紧固 , 接触可靠;相间及对地 电气距离符合要求 。
四、瓷件应完整、清洁;铁件和瓷件胶合处均应完整无损 , 充油套管应无渗油 , 油位应 正常 。
五、油漆应完好;相色正确;接地良好 。
第 4.0.2 条 在验收时 , 应提交下列资料和文件:一、设计变更部分的实际施工图 。
二、设计变更的证明文件 。
三、制造厂提供的产品说明书、试验记录、合格证件、安装图纸等技术文件 。
四、安装技术记录 。
五、电气试验记录 。
六、备品备件清单 。
附录一 本规范用词说明一、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 , 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 , 非这样作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一般采用 必须 ; 反面词一般采用 严禁。
2. 表示严格 , 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作的用词:正面词一般采用 应 ; 反面词一般采用 不应 或不得。
3. 表示允许稍有选择 , 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作的用词: 正面词一般采用 宜或可 ; 反面词一般采用 不宜。
的规二、条文中应按其他有关标准、规范执行时 , 写法为”应按执行或应符合 。

稿源:(未知)
【傻大方】网址:/a/2021/0812/0023646907.html
标题:电气|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母线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J1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