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关键词阅读: 管理 发电 公司 规定 起重机械
7.3.3. 。
7、 钢丝的安全状况 。
7.4. 在用起重机械每月至少进行一次经常性检查 , 每年至少做一次全面技术检查 , 并做好记录 。
检查包括以下项目:7.4.1. 保险装置、联锁装置和防护装置是否完好 。
7.4.2. 绳索、链条、吊钩、齿轮和转动装置的状况与磨损程度 。
7.4.3. 吊钩、抓斗、螺帽开口销等的状况是否完好 。
7.4.4. 接地状况是否完好 。
7.4.5. 配电线路、集电装置、配电盘、开关、控制器等有无异常情况 。
7.4.6. 液压保护装置、管道连接是否正常 。
8. 起重机械的使用8.1. 电动单梁起重机、桥式起重机、汽车起重机、电动葫芦等起重机械 , 必须经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检验合格后颁发“检验合格证” , 方可正式投入使 。
8、用 。
8.2. 所有起重设备的操作人员和指挥人员应经专业技术培训 , 并经实际操作及有关安全规程考试合格 , 取得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特种设备操作证后方可独立上岗作业 , 其操作证种类应与所操作(指挥)的起重机类型相符合 。
8.3. 起重操作人员在作业中应当严格执行起重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 。
8.4. 起重机械应标明最大起重量 , 并悬挂安全检验合格证 。
起重设备、吊索具和其他起重工具的工作负荷 , 不准超过铭牌规定 。
在特殊情况下 , 如必须超铭牌使用时 , 应经过计算和试验合格 , 并经分管生产的副总经理批准 。
8.5. 起重机械的电气设备 , 应有良好的接地装置 。
由电气专业人员每年定期校验 。
对于操作机构 , 电动葫芦操作按 。
9、钮 , 应保持绝缘良好 , 保护罩壳完整 。
8.6. 各类起重机械严禁在失去保护的情况下使用或带病运行 。
8.7. 对不经常使用的起重机械 , 使用前应详细检查 。
制动保险装置等经试验合格后 , 方可使用 。
8.8. 一切重大物件的起重工作应由有经验的专人负责 , 作业前应向参加工作的全体人员进行技术交底 , 使全体人员均熟悉起重方案和安全措施 。
起重时只能由一人指挥 。
8.9. 属下列情况之一者 , 应制订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 , 经公司生产副总经理批准 , 并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 。
作业时 , 应有技术负责人在场指导 , 否则不准施工 。
8.9.1. 重量达到起重设备额定负荷的90%及以上 。
8.9.2. 两台及以上起重设备抬吊同一物件 。
8.9.3. 起 。
10、吊重要设备、精密物件、不易吊装的大件或在复杂场所进行大件吊装 。
8.9.4. 爆炸品、危险品必须起吊时 。
8.9.5. 起重设备在输电线路下方或距带电体较近时 。
8.10. 没有得到司机的同意 , 任何人不准登上起重机或桥式起重机的轨道 。
8.11. 禁止使用不合格的钢丝绳 。
8.12. 各式起重机的齿轮、转轴、对轮等露出的转动部分 , 均应安设保护装置 。
起重机上的配电盘、变压器及滑动环应有保护装置 。
8.13. 各式起重机的驾驶室上均应装有音响(喇叭、电铃)或色灯的信号装置 , 以备操作时发出警告 。
8.14. 起重机及起重设备上所用的电缆 , 应用橡胶绝缘电缆;裸线只允许作为滑行导线 。
电源电缆应由电气人员负责检查是否 。
11、因磨损而有漏电现象 , 如发现胶皮损坏 , 应进行修理 。
8.15. 起重机上应备有灭火装置 , 驾驶室内应铺橡胶绝缘垫 , 严禁存放易燃物品 。
8.16. 在轨道上移动的起重机 , 应在距轨道末端2米处设车挡和缓冲器 。
轨道应接地 , 轨道间应有电气联接 。
轨道上禁止涂油或撒沙子 。
8.17. 装有过卷扬限制器、过负荷限制器、行程限制器以及起重臂俯仰限制器等的各式起重机 , 在工作时 , 指挥和操作人员应在其限制范围以内进行工作 , 禁止利用这些安全装置来代替正规操作动作 。
9. 起重机械的报废9.1. 超过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技术规范规定的寿命期限要求的起重机械必须报废处理 。
9.2. 经检验不能保证安全运行又无维修价值的起重机械必须报废处理 。
9.3. 起重机械的报废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 , 报公司技术支持部审批后 , 向市质监局办理有关注销手续 。
使用部门按照规定对报废的起重设备进行破坏性处理 。
10. 其它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
2011-06-01发布 2011-06-01实施- 6 。

稿源:(未知)
【傻大方】网址:/a/2021/0813/0023653161.html
标题:发电|热发电公司起重机械管理规定( 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