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关键词阅读: 施工 合同 山东
第七条 工程质量和验收标准1竣工验收标准按国家颁发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质量验收标准为依据 。
工程竣工后 , 由承包方通知发包方 , 发包方接到通知后 , 7 天内组织验收 , 经验收合格 , 双方签具验收证书 , 工程移交给发包方管理 。
2. 施工期间临时停水、停电每次在一天以上的凭签证顺延 。
7、工期;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因素导致无法施工 , 可以适当顺延工期 。
3. 保修期:从竣工验收通过之日起算 , 保修责任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 绿化养护期一年 。
第八条违约责任1、乙方每拖延工期一天 。
每天扣除工程款50 元作为违约金 , 逾期超过30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 乙方应在接到甲方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五天内无条件退场 。
合同解除后 , 甲方按乙方实际完成工程量支付工程款: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 违约金为工程总造价的 10 。
2、甲方不按合同的约定支付工程款 , 乙方工期相应顺延 , 每拖延一天按合同造价 0.1 支付滞纳金给乙方 。
3. 工程未经验收 , 发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 , 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4问题 , 由发包方承担责任 。
4.。
【山东|山东施工合同】8、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合同款 , 每日按欠付工程款的万分之五向乙方偿付逾期的违约金 , 但不超过欠付款的 1% 。
5. 工程总工期肢解 , 工作面分批交付 , 相应工作面制定相关工期计划 , 总工期累计不变 , 每批工作面按经甲方审核后乙方所提交的计划推进 , 非甲方原因的 , 每滞后一天罚款 1000 元 , 在当月工程款中暂扣 , 承包方不得有异议 。
6. 工程拖期交工 , 每日向发包方偿付工程总造价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 并承担因拖期交工给发包方造成的损失 。
7. 保修期内发生的质量问题 , 由承包方无偿进行返修 。
第九条 争议解决方式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 , 由当事人双方协商或调解解决 , 协商或调解不成 , 依法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
第十条 其它1. 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 工程竣工验收结清后 , 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 , 其他条款即告终止 , 保修期满后 , 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
2. 本合同一式肆份 , 甲方贰份 , 乙方贰份 ,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3. 本合同附件作为本合同的一部分 , 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4. 未尽事宜 , 双方协商解决 。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人或法定代表人(签字):法人或法定代表人(签字):本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5 。

稿源:(未知)
【傻大方】网址:/a/2021/0813/0023653715.html
标题:山东|山东施工合同( 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