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关键词阅读: 法学院 长江大学 管理办法 试行 奖学金 单项
7、名单公示2日 , 自公示起2日内各评选工作小组接受同学异议与投诉 。
公示2日后 , 依照本评选办法 , 结合学生反馈意见 , 对评选结果作相 应调整并上报院学生事务办公室 。
c、学生工作办公室召开院评选工作领导小组会议 , 会议对各评选 小组上报的优秀学生干部正式候选人名单进行讨论 , 结合评选条件及 班主任意见 , 讨论并票决评选出该学年度的优秀学生干部 。
4、奖励范围及名额分配(1)原则上每班有一个基本名额 , 另结合本班学期末争优答辩 排名予以附加名额 , 如果没有符合条件的人选 , 该班参选资格自动取 消 。
(2)本奖学金不设级别差 , 评选出的优秀学生干部每人等额奖 学金 , 并颁发荣誉证书 。
(3)学生会和团委学生干部 , 不参与班级内评选 。
8、 , 由团委学 生会评选小组确定优秀个人及优秀部门 。
(五)新闻宣传奖为本院为新闻宣传做出杰出贡献的同学给予奖励(附相关文 章) 。
(六)优秀团会奖为鼓励个班级积极开展特色团会 , 追求团会创新、为举办了优秀 班团会的班级颁发奖励 。
(班级准备材料院团委学生会进行评比)(七)优秀班集体(团支部)在学期末结合班级本年度综合表现(班风班纪、学习科研、党团 工作、特色活动、所获荣誉、志愿服务等情况) , 进行班集体(团支 部)争优答辩 , 奖励突出集体 。
(八)优秀志愿者奖励本院学生在本年度“暑期三下乡”或其他志愿活动中积极参 与 , 无私奉献的同学 。
(九)优秀社团干部为促进我院学生社团的发展 , 鼓励社团做出特色、做出成果特设。
9、立此奖 。
荆州市法律服务团、四叶草社会工作协会各推荐两名优秀干 部 。
(十)司考明星奖学金为了鼓励我院学生积极备战全国法律资格考试 , 提高法学专业素 质 , 提升我院学生就业质量 , 每年对通过全国司法考试的学生给予奖 励 。
(十一)优秀毕业生奖学金鼓励我院初入社会的毕业学生 , 不忘初心 , 奋勇向前 , 为美好生 活、和谐社会的建设不断努力奋斗 。
(十二)考研明星奖学金鼓励我院学生积极备战研究生考试 , 提高专业素质 , 提升就业质 量 , 对研究生考试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给予奖励 。
注:第一至九项为常设单项奖学金;第十项为春季学期特设单项奖学 金;第十一至十二项为秋季学期特设单项奖学金 。
三、评选步骤以上各种单项奖学金的评比分学生申 。
【长江大学|长江大学法学院单项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10、请、评审、申诉三个环节 。
1、学生申请凡在本院正式注册的本专科学生均有权提出申请 。
申请者根据各 类奖学金的评定条件 , 填写法学院*奖学金申请表 , 并经班级评 议后报学院学生事务办公室 。
2、评审(1)学院成立学生奖学金评审小组 , 由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任组长 , 成员由学工办成员、班主任等组成 。
(2)学院奖学金评审小组依据具体条件评定出各类优秀学生奖 学金 。
(3)学院奖学金初评结果应在本院范围内张榜及网络公示 , 经广泛征求意见后 , 方可确定 。
3、申诉学生个人对奖学金初评结果有异议者 , 可在院初评结果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院评审小组提出申诉 , 评审小组应在接受申诉后3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 。
四、本办法中所有奖项奖励金额均依据当年经费情况核发 。
五、本办法由法学院学生事务办公室负责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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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未知)
【傻大方】网址:/a/2021/0820/0023836975.html
标题:长江大学|长江大学法学院单项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 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