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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局|国土局地质灾害防治意见



按关键词阅读: 防治 意见 国土局 地质灾害

1、国土局地质灾害防治意见目前 , 我县即将进入汛期 , 雨水偏多 , 且已多次出现强降雨 , 山体滑坡等地质灾害时有发生 。
为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 避免或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 , 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高度重视 , 建立和完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制 地质灾害防治是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 , 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 , 充分认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 , 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 坚持不懈的抓好 。
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和完善领导责任制 , 将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和防治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 , 明确具体负责人 , 务必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 。
二、加强监测 , 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预警系统 各 。

2、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做好地质灾害的预警工作 , 对经常或可能发生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突发性地质灾害的重点地区 , 要严密监测并及时预报 , 建立预警系统 , 落实防范措施 。
要进一步完善突发性地质灾害群专结合的监测体系和群测群防网络 , 切实执行年度预案编制、险情巡查、灾情速报、汛期值班等制度 。
要及时组织人员在汛前、汛中及汛后对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巡查 , 对所有地质灾害隐患点逐点制定并落实包括监测、报警、人员疏散路线、应急抢险等内容的防灾预案 , 防患于未然 。
三、加强监督 , 加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执法力度 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适时对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跟踪管理 , 加大执法监督力度 。
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修路 。

【国土局|国土局地质灾害防治意见】3、、建房、开矿、取土等工程活动 , 必须事先做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 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进行勘察设计、施工 , 杜绝人为活动诱发地质灾害情况的发生;在其他地区从事上述活动时 , 也应预先了解是否存在岩溶塌陷、溶洞、废弃矿洞等隐患 , 并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 。
对已经修建的工程 , 要坚决采取补救措施 , 防止发生地质灾害 。
因违反规定发生地质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 , 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
四、加强宣传 , 提高干部群众的防灾意识 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宣传力度 , 扎实细致地做好宣传培训工作 , 特别是龙南山区等地质灾害易发区的乡镇 , 更要抓好地质灾害防治基本知识的普及工作 , 要求乡镇领导和广大干部群众都要掌握这方面的基本要求和规范 , 增强防灾意识 , 提高抗灾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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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国土局|国土局地质灾害防治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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