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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中国青年报社社会调查中心联合问卷网,对2013名受访者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购物前,82.6%的受访者会搜索相关“种草”推荐。78.2%的受访者有被网络“种草”坑过的经历,61.7%的受访者觉得护肤品、化妆品是网络“种草”容易踩雷的一类产品。
“种草”是指把一样事物推荐给另一个人,让他人喜欢该事物的过程,其对应的便是“拔草”,是指看了别人的推荐之后,实施了购买心仪商品的计划。这些流行的网络用语描绘出当下年轻人的一种消费状态。
几年前,人们对于“种草”“拔草”还是一脸懵圈,现在,买护肤品就会去搜一下相关推荐,再去知乎看看专业用户的意见。外出吃饭,会去大众点评搜索附近推荐,看看评价,已经成为不少消费者尤其是年轻人基本要做的“功课”。 网购时代,商品品类繁多,通过‘种草’推荐可以快速高效地找到满足需求的产品,这是“种草”笔记受到亲睐的缘由。
平心而论,最初的“种草”笔记确实有不少诚信博主亲身体验、真实评价的好文,也造就了“种草”平台、用语的流行。但随着“撰写”笔记的增多,“种草”成为一种营销手段,甚至成为完整的产业链,写文、点赞、评论等一应俱全,配合紧密,“种草”笔记的良好初衷早已变味。
数据显示,82.6%的受访者会搜索相关“种草”推荐,可见消费者在网络购物决策过程中已养成对“种草”笔记的某种依赖和习惯,这让一些人看到了其间存在的“商机”。一些商家、博主为了牟利,故意发布虚假的“种草”笔记,推荐或推销与实际不相符的伪劣商品,蒙骗消费者。
调查中,78.2%的受访者有被网络“种草”坑过的经历,说明“种草”已然肆意蔓延,变成了陷阱重重的“杂草”。
不难看出,变异的网络“种草”就是披着真诚分享的马甲而做的软性广告、隐形广告,归根究底,也就是虚假广告。而《广告法》《不正当竞争法》均明确规定: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不得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假种草、真广告”不仅违反法规与诚实信用原则,也对消费者造成恶意误导,侵害了消费者权益,破坏了正常的市场秩序。
【 广告法|来论丨“假种草、真广告”呼唤监管“拔草”】法治社会,容不得虚假营销、欺骗消费者的恶劣行径。既然“种草”笔记已经成为商家推广产品的广告手段,就必须接受《广告法》等法规的约束。职能部门要与时俱进,进一步出台针对性的监管意见,规范广告宣传,比如要求软性广告标注“广告”字样,帮助消费者识别真假广告,还要鼓励平台竞争,畅通投诉渠道,拔除“杂草”,维护公正公平的市场秩序。同时网购平台要担负起主体责任,加强管理,严厉打击那些利诱买家下单的商家或主播。对假冒伪劣的商品及广告,该下架的下架,该封禁的封禁,绝不允许“种草”变成“挖坑”。
对于个体来说,“种草”的博主或主播要恪守职业道德,要根据真实消费体验向消费者“种草”或者帮助大家避坑,否则便会遭到消费者的反感或投诉。最近流行的“种草反向避坑法”说明“假种草、真广告”已经行不通了。广大消费者也要擦亮眼睛,掌握一定的辨别技能,不轻信盲从,理性消费,避免被刷出来的虚假好评及营销手段所蒙骗。
作者 斯涵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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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齐鲁壹点)
【】网址:/a/2021/1107/110G20460H021.html
标题:广告法|来论丨“假种草、真广告”呼唤监管“拔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