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关于确定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定点供药机构的公示

关于确定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定点供药机构的公示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1〕28号)和《四川省医疗保障局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转发国家医保局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川医保办发〔2021〕27号)精神,现将已确定的我市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定点供药机构(第一批)公示如下:
1.国药控股四川医药有限公司南充药房(南充市顺庆区环都大道18号、22号);
2.国药南充药房有限公司(南充市顺庆区四海街33号、35号);
3.四川省南充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大北街药房(南充市顺庆区大北街112-116号);
医保|关于确定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定点供药机构的公示】4.南充金太大药房(南充市顺庆区同益街美宇凤凰城6号、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