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锐评|关晓彤代言奶茶店多次被起诉,明星做生意不可“天然呆”

极目新闻评论员屈旌
近日 , 关晓彤合作代言的天然呆奶茶店被曝因非法开放加盟 , 被加盟商告上法庭 , 案件将于7月8日开庭 。 6月27日 , 天然呆奶茶店发声明回应 , 表示该案件系特许经营合同纠纷 , 关晓彤从未参与公司经营管理工作 , 随后关晓彤工作室转发了该条声明 。 (据6月27日中新经纬)
极目锐评|关晓彤代言奶茶店多次被起诉,明星做生意不可“天然呆”
文章图片
天然呆官博发布的声明差不多的声明 , 今年4月天然呆就曾发过一次 , 声明称关晓彤并非合同主体 , 未参与公司经营管理工作 。 关晓彤的工作室还强势转发 , 表示要对网传信息引发的人身攻击及诽谤言论 , 保留依法追责的权利 。 言下之意就是:与我无关 , 别找我 。
极目锐评|关晓彤代言奶茶店多次被起诉,明星做生意不可“天然呆”
文章图片
网友拍摄的关晓彤为“天然呆”宣传的线下物料当时 , 关于“天然呆”的加盟纠纷 , 已在社交平台上掀起了不小的风波 , 有加盟商质疑天然呆不具备开放加盟的资质 , 构成欺诈 , 还有人爆料其用奶精粉代替天然奶做配料 , 各种传言沸沸扬扬 , 为了扩大影响力 , 几乎每一个站出来维权的加盟商都会带上“关晓彤” 。
而且 , 尽管品牌如此努力地想要把明星“摘出去” , 明星也非常强硬地想撇清关系 , 但每一次 , 天然呆出事 , 关晓彤还是会跟着一起上相关热搜 。
为什么呢?因为大家默认 , 明星给企业站了台 , 就是脱不了干系的 。 天然呆的官网上 , 将关晓彤称为“店长”“联合创始人”;天眼查的股权穿透图显示 , 关晓彤父亲关少曾间接持股35%;到现在上网搜 , 都能搜出一大堆关晓彤为天然呆站台宣传的证据 。 很多加盟商也是看到品牌有明星背书 , 觉得经营有前途 , 才掏钱加盟 。
没有出事之前 , 明星和企业关系亲密无间 , 陷入法律纠纷 , 明星就如此干脆地划清界限 , 且不说法律上是否行得通 , 作为公众人物 , 这种逃避责任的态度 , 就让人很失望 。
我们完全可以相信 , 天然呆品牌说的是实话 , 关晓彤本人的确没有参与经营管理 , 也并非是她直接导致了加盟纠纷 。 因为多数明星搞副业 , 都是这个模式 , 他们只是出钱或是出影响力 , 根本没时间精力来参与经营 。
但是 , 关晓彤成为品牌代言人 , 授权品牌使用她的肖像和身份宣传 , 就已经对于品牌商誉负上了一定责任 。 而且 , 关晓彤宣传所用的“店长”头衔 , 明显是冲着吸引加盟商去的 。 当品牌因加盟问题陷入负面风波时 , 无论是作为代言人 , 还是作为联合创始人 , 都不可能独善其身 。
极目锐评|关晓彤代言奶茶店多次被起诉,明星做生意不可“天然呆”
文章图片
搜索天然呆官网 , 会直接显示“关晓彤奶茶”《广告法》规定 , 广告代言人在广告中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 , 应当依据事实 , 符合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 并不得为其未使用过的商品或者未接受过的服务作推荐、证明 。 关晓彤作为代言人 , 曾经在宣传中与品牌深度捆绑 , 如果要在法律上免责 , 就需要证明其已尽到上述法律规定的谨慎义务 , 是对品牌商充分考察了解之后 , 才进行的推荐 。 否则 , 恐怕难逃法律责任 。
近年来 , 由明星代言或加盟引起的法律纠纷不在少数 , 虽然说最后追究明星个人法律责任的并不多 , 但是能完全逃避责任 , 不受影响的几乎没有 。 道理很简单 , 明星用大众给的光环赚钱 , 如果没有用在正道上 , 或是损害了无辜者的权益 , 光环当然会黯淡、会消失 。
此前马伊琍代言的奶茶品牌 , 因涉嫌诈骗加盟商被警方通报 , 马伊琍出面向受害人道歉 , 表示要自省自纠 , 也并未完全得到大众的谅解 。 关晓彤应该怎么做 , 她本人和其团队还是应该好好考量一下 , 赚钱时是大聪明 , 出事时就成了“天然呆” , 这样做生意 , 可是行不通的 。
极目锐评|关晓彤代言奶茶店多次被起诉,明星做生意不可“天然呆”】(图片来源: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