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SO组合涉嫌不正当竞争 律师:ESO组合模仿行为侵权

ESO组合涉嫌不正当竞争 律师:ESO组合模仿行为侵权】本文转自【中国新闻网】;
近日 , ESO组合引发山寨争议 , 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律师张中辉接受@中新文娱采访时指出 , EXO作为韩国男子流行演唱组合 , 鹿晗、黄子韬、张艺兴等中国明星曾经加盟 , 在中国公众尤其是年轻人群体中有一定影响 。 ESO组合模仿EXO组合的名称 , 又模仿鹿晗、王一博、张艺兴、林俊杰等流量明星 , 取名鹿哈、王二博、张艺西、林俊绝等名字 , 这种模仿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中的商业标志混淆行为 , 或者叫仿冒行为 , 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 , 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正当竞争行为损害的 , 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经营者违反法律规定实施混淆行为的 , 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 没收违法商品 。 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 , 可以并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 , 可以并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 情节严重的 , 吊销营业执照 。
ESO组合涉嫌不正当竞争 律师:ESO组合模仿行为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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