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戏世界】腾讯直播规范化公告透露了哪些积极信号?( 二 )


对于简易的网络游戏直播画面而言 , 因其画面的主要组成部分便是网络游戏画面 , 其直播过程中配有的解说、与观众互动的弹幕等元素并不足以产生一部新的作品 。 因此版权无争议地归属于网络游戏开发者或运营商 。
【游戏世界】腾讯直播规范化公告透露了哪些积极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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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同样出现在网络视频直播侵权上 , 比如“搜狐视频网”擅自直播东方卫视节目 , 海淀法院认为搜狐视频网侵害了文广公司对《中国梦之声》(第二季)、《梦想改造家》两档节目享有的著作权 , 而其截取东方卫视信号提供网络在线直播的行为 , 构成不正当竞争 , 判决搜狐视频网消除影响并赔偿文广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159.5万元 。
崔丽莎指出 , 网络直播包含多种商业主体以及商业模式 , 开发商、运营商、直播平台以及主播等都可以通过自己的正当投入获取收益 , 属于我国侵权责任法保护的一种财产性的民事利益 , 受到法律的保护 。 然而如果被经营者擅自转播比赛画面 , 相当于没有付出与权利人同级别的成本 , 却获得了与权利人同样的流量和收益 , 这种搭便车的行为明显违背了竞争的公平性 。
从以上案例可以看出 , 游戏内容与游戏直播内容存在天然的版权关联 , 直播行业本质上依赖版权授权 , 是依附于游戏、音乐等等原创内容的衍生产业 。 主播群体基于版权创造 , 且这种创造属于以盈利为明确目的的商业化开发行为 , 已然不能等同于一般玩家的休闲娱乐 。
正如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崔国斌所说:“绝大部分玩家玩游戏只是单纯的自娱自乐 , 没有明确的商业目的 。 但对于专业的玩家而言 , 他只要有一万个粉丝 , 投资人就会给予巨额回报 。 所以 , 大部分的玩家是非常有目的的转化性使用 , 而个别的职业选手则可能有商业目的 。 ”
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教授熊琦也在《网络游戏直播行为并非“转换性使用”》明确表示“网络游戏直播是否能够作为转换性使用而纳入合理使用的关键 ,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的网络游戏直播 , 显然在潜在著作权市场收益层面影响了著作权人可期待利益的取得 。 ”
授权规范化是必经之路
从一定意义上讲 , 一款热门游戏的整个市场几乎均是游戏开发运营商创造的 。 并且游戏开发商直接管理游戏系统 , 与玩家的沟通渠道畅通 。 我们从直播行业的选择也能看出 , 越是热门的游戏产品 , 直播人气越旺、打赏越多、收入越高 。 没有游戏的火热 , 哪有直播的市场 。 直播之于游戏热度 , 算锦上添花;而游戏火爆之于直播来说 , 则是生存本源 。
龙珠直播首席运营官朱力表示 , 目前几乎所有游戏厂商在发布新游戏时 , 都会将直播引导作为重要的工作内容之一 。 “很多新游戏上市的时候都会在几大直播平台开设板块 , 甚至有个别游戏厂商会出费用 , 请我们来帮忙运营他们的游戏直播板块 , 招募主播去玩这款游戏 。 ”朱力说 。 这是拥有游戏版权的厂商对直播平台授权的表现之一 。
有的游戏开发运营商一开始就拒绝让自家游戏成为素材 。 比如《王国之心3》的开发商史克威尔艾尼克斯就向玩家们发出警告 , “你可以在非盈利的前提下自由进行直播 。 但即使是在非盈利环境下 , 也禁止播放游戏音乐或以播放音乐为目的的直播 。 ”
但是如果著作权人 , 即游戏开发运营商认为 , 保留游戏直播的权利价值更高 , 那么毫无疑问他不会让渡和默认该项权利 。 但如果有第三方认为自己将产生更多价值 , 也可向开发运营商申请许可 。 赋予价值高的一方获得传播权 , 这是一个正常的产权机制 。 由此来看游戏开发商和直播行业内容和授权(版权)管理规范化 , 是行业发展的必然趋势 , 也是产业健康、可持续的必经阶段 。
当然作为“版权衍生产业” , 直播行业的版权管理也需要经历一个从不完善到完善的过程 。 这就需要腾讯及各大直播平台共同努力 。 作为直播行业及其衍生领域的内容提供者 , 腾讯承担其游戏内容合规运营责任的同时 , 也有责任推动基于腾讯游戏画面的直播内容和授权的规范化 。
乐逗游戏法务经理林志城也肯定了版权的必要性 , 他认为“合理使用”也可能过多剥夺了游戏开发商的利益 。 “直播肯定会促进游戏传播 , 这也是公认的 。 但几乎所有的侵权行为都会促进作品传播 , 比如说卖盗版书也是有利于作品传播的 。 所以这个论点站不住 , 它违背了著作权基本逻辑和法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