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域水环境治理

在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中,严峻的水污染问题为治国与治水的古老智慧嵌入了水环境保护的新元素 。如是,流域水资源、水环境和水生态综合管理成为现代国家治理的重要领域 。那么流域水环境治理方法有哪些?接下来来为大家讲解下吧 。
一、流域水环境治理存在的问题
流域水环境治理具有系统性、复杂性、持续性和高投入性,目前我国流域水环境治理陷入“反复治理、反复污染”的僵局,对流域水环境系统性梳理和分析不足,以点为基础的环境治理项目无法产生出长期稳定的整体流域治理效果 。
1.流域水环境治理技术体系不成熟
以污水处理厂和截污管网建设消除点源污染为主导的传统水环境治理模式和技术体系,无法系统性和持续性地解决流域水环境反复治理、反复污染的问题 。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涉及到水利、环保、市政、生态、景观等多个专业,包括防洪排涝、截污治污、生态修复等多项子工程 。各专业虽有丰富高效的技术措施和较为完备的技术体系,但目前对这些技术的集成能力较弱,流域水环境治理的综合技术体系尚未形成 。若各专业配合不利难以保证各单项技术的运行效果,也无法实现系统的长期稳定,从而导致流域水环境治理短期效果尚可,长期恶化反复 。因此,流域水环境治理中要注重多专业的配合,并重视各专业的技术整合,形成适宜于流域水环境治理的集成技术,实现水环境治理的最优设计、强化管理和长效运行 。
2.流域水环境治理责任不明确,缺少终极责任人
水环境治理跨行政区域、跨政府部门,导致条块分割、各自为政、多头治水,责任边界不清晰 。在政府主导的投资模式下,项目从设计、投资、建设到运营各个环节独立操作,没有终极责任人 。设计方以投资基数收费,直接导致设计的投资超前、概算偏大;建设方仅需按照施工图施工,无需对设计不合理之处进行调整优化,建设质量也不需对后期运营负责,从而增加后期维护难度,运营成本居高不下 。水环境治理项目中,设计方、建设方和运营方,常出现责任推诿的现象 。
3.流域水环境治理市场融资和管理效率低
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我国水环境治理所需资金以政府,尤其是城市政府的财政收入、借贷以及由政府主导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为根本支撑 。由于各地区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近年来流域水环境治理出现了巨大的投融资缺口,投资不足仍是水环境保护面临的重要矛盾 。政府平台公司外在缺乏监督压力,内在缺乏技术进步和管理改革的动力,投资及管理效率低下成为政府主导投资模式下的顽疾 。
二、流域河流综合治理与水质改善技术
流域河流综合治理与水质改善应在分析流域河流类型及特点(几何尺度、时间尺度、发育程度、功能定位、区域位置、水动力特性、污染程度等)、河流水文及水动力特性、河流生态特性的基础上,着力研发河道土质边坡稳定和截污净化、河道已建硬质护坡结构分析和生态修复、河道拟建硬质护坡生态建设、河道滨水带恢复、河床基质生态系统构建、河道景观廊道系统建设、河道生态流速和水位调控、重污染河道水质强化净化技术、城市河道综合治理与水质改善技术、流域不同尺度河道综合治理与水质改善技术、不同水动力条件下水质净化技术等关键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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