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分公司流程是什么( 四 )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 。
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一百七十五条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 。
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
办理分公司流程是怎么样的

成立分公司流程是什么

文章插图
1、申请人到工商机关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2、涉及前置审批的,申请人在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后到审批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取得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书;3、申请人向工商机关提交设立分公司所需的申请材料;4、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工商机关当场作出是否核准的决定;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性内容进行核实的,在受理后15日内决定是否准予登记;5、工商机关作出准予登记决定的,申请人在10日内到工商机关注册大厅领取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 。
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