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一谈对著作权法第53条的认识( 三 )


专利在国际上通常指发明专利 。我国专利法除发明专利以外,还规定有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并规定发明专利批准以后有效期为从申请日起算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有效期为从申请日起算10年 。什么是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科学技术方面或文化艺术方面,对创造性的劳动所完成的智力成果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 。这个定义包括三点意思:(1)知识产权的客体是人的智力成果,有人称为精神的(智慧的)产出物 。
这种产出物(智力成果)也属于一种无形财产或无体财产,但是它与那种属于物理的产物的无体财产(如电气)、与那种属于权利的无形财产(如抵押权、商标权)不同,它是人的智力活动(大脑的活动)的直接产物 。这种智力成果又不仅是思想,而是思想的表现 。但它又与思想的载体不同 。(2)权利主体对智力成果为独占的排他的利用,在这一点,有似于物权中的所有权,所以过去将之归入财产权 。
(3)权利人从知识产权取得的利益既有经济性质的,也有非经济性的 。这两方面结合在一起,不可分 。因此,知识产权既与人格权亲属权(其利益主要是非经济的)不同,也与财产权(其利益主要是经济的)不同 。
知识产权包括:工业产权和版权(在我国称为著作权)两部分 。■发明专利、商标以及工业品外观设计等方面组成的工业产权 。工业产权包括专利、商标、服务标志、厂商名称、原产地名称、制止不正当竞争等 。
下面只指出工业产权中的一些主要类型:△商标权是指商标主管机关依法授予商标所有人对其注册商标受国家法律保护的专有权 。商标是用以区别商品和服务不同来源的商业性标志,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或者上述要素的组合构成 。我国商标权的获得必须履行商标注册程序,而且实行申请在先原则 。商标是产业活动中的一种识别标志,所以商标权的作用主要在于维护产业活动中的秩序,与专利权的作用主要在于促进产业的发展不同 。
△专利权与专利保护是指一项发明创造向国家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经依法审查合格后,向专利申请人授予的在规定时间内对该项发明创造享有的专有权 。发明创造被授予专利权后,专利权人对该项发明创造拥有独占权,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和进口其专利产品 。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厉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 。
专利保护采取司法和行政执法“两条途径、平行运作、司法保障”的保护模式 。本地区行政保护采取巡回执法和联合执法的专利执法形式,集中力量,重点对群体侵权、反复侵权等严重扰乱专利法治环境的现象加大打击力度 。即厂商名称权,是对自己已登记的商号(厂商名称、企业名称)不受他人妨害的一种使用权 。
企业的商号权不能等同于个人的姓名权(人格权的一种) 。此外,如原产地名称、专有技术、反不正当竞争等也规定在巴黎公约中,但原产地名称不是智力成果,专有技术和不正当竞争只能由反不当竞争法保护,一般不列入知识产权的范围 。■ 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以及文学、音乐、戏剧、绘画、雕塑、摄影和电影摄影等方面的作品组成版权 。
版权是法律上规定的某一单位或个人对某项著作享有印刷出版和销售的权利,任何人要复制、翻译、改编或演出等均需要得到版权所有人的许可,否则就是对他人权利的侵权行为 。知识产权的实质是把人类的智力成果作为财产来看待 。著作权是文学、艺术、科学技术作品的原+创作者,依法对其作品所享有的一种民事权利 。△著作权 。在我国,著作权用在? 。
如何正确的认识和评价我国的知识产权法律保护制度

谈一谈对著作权法第53条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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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
(一)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特点1.我国知识产权法律建设起步较晚,但是起点较高,发展较快我国在1982年就率先颁布了商标法,这是我国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迈出的第一步 。1984年,我过又颁布了专利法,该法明确规定了保护发明创造专利权,并按照国际标准建立了审查制的专利局和严格的审查基准,有关专利保护的法律程序尽可能采取国际惯例,使我国工业产权保护制度很快步入了现代国际工业产权保护行列[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