赶集属于哪里的风俗

赶集是一种民间风俗,在全国各地都非常流行 。
“赶集”在南方称为“赶场”、“趁墟”以及“赶山”等,指的是按照规定的时期聚集进行的商品交易活动形式,主要指的就是曾经经济不发达的时代或者地区遗留下来的一种贸易组织形式,又被称为“市集” 。赶集具有一定的周期性,是劳动人民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项活动 。
“赶集”这个名词最早出现于明朝的著作《五杂俎·地部一》之中 。其实早在汉代初期的时候就有了“赶集”,由陆贾和陈平通过官府明令规定,每个村在十天内,可以有三天的交易时间,也就是每旬的三、六、九,或二、五、八,亦或者一、四、七这些日子就是农村进行物资交换的时间,这也就是最原始的“集市” 。
随着时间的发展,赶集就形成了北方的贸易集市 。农村人可以在集市上将自己积攒的囤物、农产品或者其他的物资拿到集市上进行物换物,或买卖交易,成了一种民间文化风俗 。
在如今的很多农村,仍保留着这种习惯,尤其是“赶大集”的时候,集市可以说是非常地热闹,不仅进行农产品交流、交换、买卖,还有许多的文化活动,例如唱戏、字画踩高跷、捏泥人、说快书、理发、字画、对联等,使集市文化内容越来越丰富多彩 。
赶集起源于何处?赶集是一种民间风俗,也有“赶山”、“赶场”之称 。该词语最早出自于明代谢肇淛的《五杂俎·地部一》 。我国农村自古以来有赶集的习俗 。
由来:
古代人们进行物资交换时,由于没有固定的日子和地点,又没有统一的标准,往往有一方吃亏 。因此,人们都有希望有一个定期的公平合理的交换场所 。汉朝初年,陆贾和陈平这两位著名政治家通过官府明令规定:各村镇每旬逢“三、六、九”或“一、四、七”或“二、五、八”为上集市进行物资交换日期,集市上设有公证人叫价评议 。这样,就形成了原始贸易市场 。
后来,人们就把上集进行物资交换,称作“赶集”或者叫赶节场 。现在,大多地方选择每旬的逢五或逢十作为集市,进行农村物资交流 。“赶集”是名副其实的买卖交易,一般时间较短,多者不过一天,少则半个时辰,到集上进行交易的时机很要紧,所以前面加了个“赶”字 。
集市属于低级的中心地,交易的商品一般为日常用品和易耗品等低级货物,为集市附近的乡村居民服务 。集市地点通常选择位于交通适中的集镇或乡村,以及寺庙所在地、城镇边缘地带等 。集市的间隔往往取决于买者和卖者所愿意离开居住地前往的最大距离 。
赶集是什么意思【名称】:赶集
【拼音】:gǎn jí
【注音】:ㄍㄢˇ ㄐㄧˊ
【英译】:go to market;go to a fair;
基本解释
编辑
◎ 一种民间风俗,在集市囤物换物买卖交易,北方叫“赶集”,南方叫 “赶场” 、“赶街”、“赶山”、“赶墟(赶圩)”、“赶闹子” 。
◎ 赶集 gǎnjí
[go to marketgo to a fair] 到集市上去做买卖或玩耍 。
朱宣咸版画《赶集归来》,1960年作
这种生活习俗自古就有 。云贵川湘一带称之为“赶场”或“赶街”,湘赣地区则称为“赶墟”,湘桂粤一带称为“赶闹子”,山东一带称为“赶集” 。
◎在城市里赶集:由乡土乡亲发起的“农夫市集”,是对赶集文化传统的传承和针对新时期需求的变化 。
释义:赶到集市上去做买卖 。
文艺作品,老舍先生于1930年到1934年在齐大任教,《大明湖》、《猫城记》、《离婚》、《赶集》等作品都是在这一时期完成的 。《赶集》是本短篇小说集,并不去赶集,包括《黑白李》《微神》等15部短篇小说在内的短篇小说 。朱宣咸版画[1],作于1960年 。
详细解释
编辑
乡僻之地,贸易有定期 。及期,买者卖者从四方前来,集于一定的地点买卖,俗称“赶集” 。
明谢肇淛《五杂俎·地部一》:“ 岭 南之市谓之虚…… 山 东人谓之集 。每集则百货俱陈,四远竞凑,大至骡、马、牛、羊、奴婢、妻子,小至斗粟、尺布,必於其日聚焉,谓之‘赶集’ 。” 清刘书年《沂水桑麻话》:“ 沂邑 集场甚多,著名者三十馀处,尚有义集、小集不计其数,通工易事,莫便於赶集 。”《老残游记》第十九回:“每月三八大集,几十里的人都去赶集 。” 知侠 《铁道游击队》第四章:“齐村是枣庄西边八里路的一个大镇子,今天逢大集,四乡的庄稼人都到这里赶集 。”
gǎn jí
河北有句老俗话:“赶集上会做买卖 。”意思是说,赶集、上会都是进行买卖交易的 。这话有一定道理,但不完全 。会即“庙会”,就是今天常说的物资交流大会 。其内容,麦前以权、耙、扫帚等农具交易为主,秋后以牛马驴骡等大牲畜交易为主 。会期少则一天,多则三、五天,乃至七、八天、半个月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