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装店铺员工工作守则

服装店铺员工工作守则

服装店铺员工工作守则

文章插图
服装店铺员工工作守则1
一.店内任何员工应无条件服从上级的管理 。
二.店内任何员工,不得以任何理由与顾客发生争执 。

2.与顾客打架、斗殴 。处罚:第一次:罚款五十元 。第二次:开除
三.员工应严格按照规定于上下班时间上下班,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迟到、早退、旷工(无故或未获批准不正常上班) 。迟到、早退五分钟以内扣二元 。
迟到、早退三十分钟内扣十元,超过三十分钟扣除当天工资,严重者予以开除 。旷工罚款五十元,超过2次予以开除 。
四.员工上班前应将工装,工牌穿戴整齐,并随时保持工装整洁 。
(违者罚一元)
五.上班时可浅淡化妆,不可浓装艳抹,不得披头散发 。(违者罚两元)
六.上班时保持精神饱满,不允许无精打采 。不得无故串岗,不得聊天和看报刊杂志,不得吃零食(违者罚两元),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岗(违者罚五元),有顾客时在卖场聊天者罚五元 。

七.上班期间不得接打私人电话,不得会客 。(违者罚两元)
八.卖场上员工尽量讲普通话,
九.在卖场内确保正确站姿,不准依靠道具或做出有损店面形象的举止 。(违者罚两元)
十.员工应对自己负责的区位卫生进行打扫,并保持全天整洁 。
每月末大扫除一次(违者罚二元 。十
一.员工上下班必须在考勤机上签到签退 。
1.做全天班的员工早前签到一次,晚后签退一次即可 。
因当天上班时间不能及时赶到而临时请他人暂代一下班的,则本人来后必须先签到,然后代班者方能签退 。
2.迟到(早退)超过一分钟开始记迟到(早退) 。
3.一个月内忘签到(签退)一次按迟到(早退)五分钟内处理;一个月累计忘签到(签退)二次每次按迟到(早退)三十分钟内处理;一个月累计忘签到(签退)三次及以上每次扣除当天工资 。
4.因已迟到(早退)而有意不签到(签退)则另行处理 。

二.在销售过程中,每位导购都要做到面带微笑,态度真诚 。十
三.在销售过程中导购要主动服务,不能相互推诿,要做到以客为先 。
1.针扎反应:见到顾客,应及时为其提供服务 。
2.小跑服务 。

3.顾客进门必须使用欢迎用语打招呼 。(违者罚二元)十
四.员工之间要有团队意识,要把每一个人当成是自己的兄弟姐妹,苦乐同担 。店组长不准随便刁难部属,不准随便呵斥部属 。应该尊重和帮助店内每一位员工 。十
五.半班员工不得请假,员工每月换班不能超过3次,店组长不得与店员换班 。
换班需填写《换班单》,经店组长同意并签字,否则视旷工处理 。换接班必须及时做好货品交接工作 。如本店需要加班,员工无特殊原因不得拒绝 。十
六.收银台与仓库除负责人员,他人不得入内 。
发现一次给予严重警告 。(违者罚五元 。)十
七.每天进行货品核对,如有失货,按失物正常销售价在责任班次所有导购工资中平均扣除 。
【服装店铺员工工作守则】月底进行全场大盘,如有责任不明失物,按失物正常销售价由全体导购赔偿 。仓库失物则由仓库负责人员按正常销售价赔偿 。十
八.每天员工要对店铺的形势进行分析,查找不利因素,及时做出个人工作心得和月总结 。十
九.如屡次违反规定者从严处罚,经劝告仍不能改正的予以辞退 。

十.辞职:试用工应提前二天 。正式员工应提前十五天、店组长需提前一个月向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并且春节前后各一个月内不得辞职(以上违反则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履行以下手续方可领回工服保证金:
1.归还员工牌;
2.归还所领道具;
3.做好交接工作;
4.工装损耗按规定从保证金中扣除 。二十
一.店铺于每天X点X分准时营业,晚X点X分打烊 。
二十
二.正式员工在本店购物凭指标可享受七折优惠,具体如下:
1.工作时间满1个月有购买一套当季服饰的指标,工作时间满半年以上即拥有一年分四季各购买一套服饰的指标 。
2.指标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转让他人,否则作废并给予相应处罚 。使用指标购物时需通知组长,并经负责人同意 。当季指标未使用可累积到下一季,但最多累积不超过二套 。。
如何制定服装店员工守则
服装店铺员工工作守则

文章插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