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固体垃圾控制标准


危险固体垃圾具有腐蚀性、急性毒性、浸出毒性、反应性、传染性、核放射性等,那么大家知道哪些生活垃圾是危险物吗?危险固体垃圾控制标准是什么?下面为你解答 。
危险固体垃圾控制标准总结如下:
【危险固体垃圾控制标准】 应依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确定场址的位置及其与周围人群的距离,并经具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可作为规划控制的依据 。
在对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场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时,应重点考虑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产生的渗滤液以及粉尘等大气污染物等因素,根据其所在地区的环境功能区类别,综合评价其对周围环境、居住人群的身体健康、日常生活和生产活动的影响,确定其与常住居民居住场所、农用地、地表水体、高速公路、交通主干道(国道或省道)、铁路、飞机场、军事基地等敏感对象之间合理的位置关系 。
为监控渗滤液对地下水的污染,贮存、处置场周边至少应设置三口地下水质监控井 。一口沿地下水流向设在贮存、处置场上游,作为对照井;第二口沿地下水流向设在贮存、处置场下游,作为污染监视监测井;第三口设在最可能出现扩散影响的贮存、处置场周边,作为污染扩散监测井 。当地质和水文地质资料表明含水层埋藏较深,经论证认定地下水不会被污染时,可以不设置地下水质监控井 。
危险废物不处理或不规范处理处置所带来的大气、水源、土壤等的污染也将会成为制约经济活动的瓶颈 。好了,这期的固体废弃物安全小知识我们先学到这里吧,下期讲座再见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