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合作医疗和生育保险范冲突吗

近年来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居民有了城镇居民社会保险和农村居民医疗保险,相信好多人对于这两种保险真实的区别没有弄清,不能准确的分清楚其真正的差别是什么 。那么到底农村合作医疗和生育保险范冲突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归纳的一些相关特殊职工安全小知识,希望大家对此也能多一些了解 。
在这里,小编可以肯定的告诉大家,这两者是不冲突的 。
生育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在职工产后或手术后 18 个月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申办时应填报《职工生育待遇申领表》,并提供以下资料:
1.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核发的生育证明;
2.生育医疗证明、门诊病历、出院小结、计划生育手术记录等原始材料;
3.婴儿出生证 。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对用人单位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完成后将生育保险费用拨付给职工所在用人单位,并由用人单位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生育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发给职工 。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为职工办理生育保险参保手续的,职工发生的生育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生育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 。
报销需要带的材料有:
1.医疗费用申报单;
2.本人身份证或社会医疗保障卡;
3.本人有银联标志的银行卡;
4.本人的病历本;
5.生产收费原件;
6.费用明细单;
7.出院小结,最好准生证也一起带上,如由他人代领,需带上代领人的身份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