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怀孕期间遇下岗怎么办

一般在很多公司中,都会面临女性职工朋友们怀孕生子的问题,那么一般像女职工怀孕期间遇下岗怎么办呢?不如来和小编来一起了解下我国对女职工有哪些劳动保护措施 。
职工怀孕,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如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双倍支付经济补偿金(5个月工资),此外,还应支付生育津贴,生育费用(含: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用人单位已缴纳生育保险的有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第4项、第87条;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 。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劳部发(1995)223号第三条规定:本办法第二条(侵害女职工合法权益)规定的赔偿,按下列规定执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赔偿劳动者损失:
(一)造成劳动者工资收入损失的,按劳动者本人应得工资收入支付给劳动者,并加付应得工资收入25%的赔偿费用;
(二)造成女职工身体健康损害的,除按国家规定提供治疗期间的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相当于其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
小结:综上所述,一般情况下,职工怀孕期间是不能被辞退的 。如必须辞退则应双倍支付其工资,并且还应支付相关费用 。以上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特殊职工安全小知识,希望大家可以合理的运用这些知识去维护自己的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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