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超过三年如何维权


农民工是我国特有的一个群体,正是这个群体对我国城市化进程做出了巨大贡献,但是现实中他们的收入和国民待遇却与贡献不成正比,且工伤事故屡屡发生 。那么,工伤超过三年如何维权那?就让的小编和你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工伤超过三年的维权:
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工伤保险待遇的争议,是劳动争议,劳动争议仲裁时效为一年,因身体伤残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的时效也为一年 。现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已经三年,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早已被侵害,已经超过仲裁时效,也超过民事诉讼救济的时效,不能通过司法途径主张权利,只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用人单位愿意赔偿的,不受限制 。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 。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 。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 。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
《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第一百三十六条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