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数发票是什么意思

正数发票就是平时的正常发票,是指一切单位和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所开具和收取的业务凭证,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也是审计机关、税务机关执法检查的重要依据 。
与正数发票相对的是负数发票,即红字发票,只有发生退货时,而且是跨月的对方和本公司都已入账要取得购货方当地国税机关出具的退货证明,本单位才可去领负数发票申请表再经国税局批准方可开具负数发票 。
正数发票和负数发票是什么意思简单点说,正数发票开出来的金额是正数,比如我去给公司买了一台电脑,价格是10000元,商家给我开的发票是10000元的发票 。这就是正数发票 。
过了一个月,我发现发票开错了,我到公司不能报销 。找到商家,要求重新开票 。因为发票跨月了,不能作废,就只能红冲这张正数发票,重新开一张发票给我 。
那商家需要先开一张对应蓝字发票的负数发票,以抵消之前开给我的10000元错误发票,然后再重新开一张10000元发票给我 。
【正数发票是什么意思】负数发票是和正数发票相对应的,正数发票是10000元,那负数发票最多也只能开10000元 。没有正数发票是不能开负数发票的 。
金税卡资料统计里的正数发票份数包括正数废票份数吗金税卡资料统计里的正数发票份数包括正数废票份数 。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 。发票管理办法中明确指出,发票是一种收付款凭证,且是在经营活动中开具的 。
二,这个定义很明确地指出了发票到底是什么 。简单明了的定义,大家一看就懂,但是,在经济活动中因为这个定义却引发了若干个诉讼案例,我们看一个典型的案例 。2014年3月,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由甲公司提供价值70万元的钢材,乙公司收到货物后先支付40万元货款,剩余30万元货款在收货后三个月内结清 。甲公司依照合同约定向乙公司提供了全部货物,乙公司要求甲公司一次性开具70万元发票 。2015年6月20日,甲公司依照合同约定向乙公司索要余下的30万元货款,乙公司以其已经收到货物全额发票,可以证明其已经支付了全额货款为由拒绝了甲公司的付款请求,甲公司协商未果,遂起诉到法院 。
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法释(2012)8号】第八条规定如下:“出卖人仅以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税款抵扣资料证明其已履行交付标的物义务,买受人不认可的,出卖人应当提供其他证据证明交付标的物的事实 。合同约定或者当事人之间习惯以普通发票作为付款凭证,买受人以普通发票证明已经履行付款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 。
” 法律上为了严谨,就难免晦涩,人民法院出版社出版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对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八条进行了详细的释义 。简单来讲,有这么两层意思,一是对于增值税专用发票,仅是付款的记帐凭证,既不能证明标的物已经交付,也不能证明买受人已经付款;二是对于普通发票,在有合同约定或当事人之间交易习惯存在的前提下,可以作为买方已经履行付款义务的证明 。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