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的情形有哪些

【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的情形有哪些】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的情形有:
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2、工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3、工亡职工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4、工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
5、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
6、工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 。
【法律依据】
根据《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第六条,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享受抚恤金待遇的资格,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 。
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的情形有哪些法律分析:可以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的情形有以下几种:1、劳动者因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2、死亡的劳动者配偶以及父母达到男满60周岁,女满50周岁;3、死亡的劳动者子女未满18周岁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
一般有何情形可以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一般有哪些情形可以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按规定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一)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二)工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三)工亡职工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四)工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五)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六)工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七)工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 。具体的领取情况建议可以到职工购买保险所在地的社保局咨询了解 。
企业职工工亡,其配偶可以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的情形有哪些企业职工工亡去世,去世前其配偶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在工亡职工死亡30日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按规定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 (一)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工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O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即:职工在工亡去世前其配偶女未满55周岁,但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若(3级残疾)符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条件,才可以按规定享受工亡赔偿中的供养亲属抚恤金 。文件依据:1、(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8号)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二○○三年九月二十三日 2、《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九条第二款
供养亲属抚恤金领取条件是什么?法律分析:因工死亡职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具有下列情况的可以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2、工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3、工亡职工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4、工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 。5、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 。
第一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以及工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
第二工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或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年满55周岁;
第三工亡职工子女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 。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