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婚同居应满足哪些条件( 三 )


二、构成非婚同居的条件有哪些
1、内部关系方面
就人身关系而言,非婚同居当事人之间不具有夫妻的身份关系,也没有法律认可的其他身份关系 。就财产关系而言,非婚同居双方可以根据自愿的原则,对同居期间财产归属和使用进行约定 。当发生财产纠纷时,有约定的,可以按照约定处理 。
第一,对于同居关系中的财产纠纷,具体分割财产时,应招股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过错程度,妥善分割 。
第二,解除以夫妻名义非婚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 。
第三,解除以夫妻名义非婚同居关系时,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间患有严重疾病未治愈的,分割财产时,应予适当照顾,或者由另一方给予一次性的经济帮助 。
第四,同居生活期间一方死亡,另一方要求继承死者遗产,如属于同居关系,而又符合《继承法》第14条规定的,可根据相互扶助的具体情况处理 。
2、外部效力
在解除以夫妻名义非婚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至于非婚同居当事人与第三者之间,可能在其他方面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该意见没有提及 。
3、亲子关系
按照我国现行法律,非婚同居期间所生子女由于其父母没有合法婚姻关系而被称为非婚生子女 。婚姻法第25条明确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够独立生活为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