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加强劳动纪律( 二 )


一、严格执行考核制度,要求员工认真学习和贯彻员工劳动纪律制度,对违纪的员工进行严格考核 。综合每月考核情况,督促劳动纪律情况不好的班组教育和管理好本班组员工,自觉遵守劳动纪律 。
二、大力整治劳动纪律,加大班组内部检查力度,增加车间夜间查岗力度及频次 。班组员工有违纪现象时,对班长进行连带考核,以促进班长对班员的提醒、监督作用 。
三、劳动纪律常抓不懈,按照“每班必讲、每日必检、随时抽查、不留死角”的原则,每天不定期到加热炉区域、主控室、操作室及全线进行检查 。加大劳动纪律考核力度,对车间管理实施细则进行细化,要求各生产班长建立本班的劳动纪律检查考核台账 。
四、纪律管理从严从细,加大劳动纪律检查力度,把好“考勤关”,完善病、事假请假制度 。做实“考核关”,以现场检查、记录检查、监督检查等手段进行检查 。落实“值班在岗关” ,严格执行值班跟班与值班签到制度 。立足“班组关”,如班长管理不力,与员工同责 。
五、大力宣贯管理制度,组织员工学习劳动纪律管理条例,使员工认识到劳动纪律的严肃性和重要性 。认真执行请假规定、休假制度,进一步规范员工日常行为,坚决杜绝员工早退,班中离岗、串岗及无故离开等现象发生 。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一条 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
会后就如何加强劳动纪律的落实为进一步加强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水平,树立良好的地税形象,根据遂地税发〔2008〕21号文件精神,经县局研究,采取以下措施强化劳动纪律管理,现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建立劳动纪律检查工作制,加强劳动纪律管理,成立劳动纪律检查领导小组 。
组 长:陈荣禄
副组长:李顺刚
成 员:邓 洁冯小英 李红玫
二、劳动纪律检查小组的工作职责和检查方法
(一)工作职责
县局人教股负责县局机关和直属单位上班按时签到,统计当天签到情况,按月通报;县局监察室负责对劳动纪律情况进行检查,对违纪违规人员作出定性处理,并发出通报;县局机关党委办公室负责对县局机关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协助县局监察室进行劳动纪律检查;县局办公室负责收处理款 。
1、检查干部职工迟到早退情况;
2、检查上班时间请销假情况;
3、检查上班时间工作纪律情况;
4、检查工作人员按规定着装情况;
5、对违纪违规人员作出定性处罚决定 。
(二)检查方法
1、县局劳动纪律检查小组领导负责检查工作,县局人教股、监察室、机关党委办公室派人参加劳动纪律检查;
2、劳动纪律检查小组采取不定期检查的方式,对劳动纪律情况进行检查,原则上每周检查局机关和直属单位不少于一次,基层税务所每月不少于一次 。
3、劳动纪律检查小组领导直接对县局人教股、监察室、机关党委办公室进行检查 。
三、违反劳动纪律人员的处理
(一)对不按照规定时间上下班的处理:
1、上班时间迟到或早退的,扣现金20元;
2、上班必须本人签到,不准代签 。一经查实有代签行为的,代签人和未签到人各扣现金20元;
3、职工月累计有三次迟到早退情况的,扣股(室)所(局)负责人现金20元;股(室)所(局)负责人月累计有迟到早退情况三次的,扣该股(室)所(局)分管领导或联系领导现金20元,并通报批评 。
(二)上班时间擅离工作岗位,又未按规定请假,无正当理由的,一经查实,按旷工处理 。
(三)上班时间在办公场所打游戏、炒股等,干与工作无关的事,发现一次,扣现金20元;(室)所(局)人员月累计三次以上的,扣股(室)所(局)负责人现金20元;(室)所(局)负责人累计三次以上的,扣该股(室)所(局)分管领导或联系领导现金20元,并通报批评 。
(四)工作方法简单,与纳税人或来访人发生争吵,影响地税部门形象的,一经查实,每次扣现金20元,并通报批评 。
(五)基层税务所人员上班时间未按规定着税务制服的,发现一次扣现金20元;月累计三次以上,扣单位负责人现金20元;单位负责人月累计三次以上的,扣该单位分管领导或联系领导现金20元,并通报批评 。
对以上违纪违规人员,一经查实,及时通报处理,对拒不执行处罚决定的人员,县局将作出行政纪律处分,并追究违纪违规人员所在单位领导的责任;扣发的现金,由办公室统一收缴,报县局监察室登记后,再上交县局计财股入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