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的以德报怨如何理解被他人伤害后如何实现不报复而内在自我心理平衡( 二 )


清楚了三种应对“怨”的方式,我们回过头来看看对于道的提供者而言,他在面对社会中的怨时所应采取的方式和使用道的基本原则 。对于道的供给者而言,他可以提供的是道,而不是别的 。道对万物的作用是“衣养”,也就是对万物提供支持和扶植 。显然,道是不可能伤害万物的 。因此,道无法采用以怨报怨的方式 。此外,衣养万物的道还不会主宰事物的发展进程,也就是“衣养万物而不为主” 。因此,道的提供者也不能以评判者的身份来处理社会中的怨 。也就是说,以直报怨的方式也不适合道的提供者 。由于道的提供者在社会大网的供给侧,而道的使用者在另一侧,他们之间有着巨大的差异 。仅就道的拥有量而言,符合“大小”的原则 。因此,对于道的供给者而言,他应对社会中怨的方法只有以德报怨一种方式 。在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怨”就是所谓的负能量,就是可以将“孔德”化为乌有的负能量 。因此,学会应对负能量正是试图将自己的“德容器”由“孔德”做进一步升级的人所必须经历的演练 。正如上面一段所讲的那样,以德报怨的前提条件除了“大小”之外还有一个“多少” 。道的供给者需要在社会中选择那些对于某人某事属于“多”而对于自己又属于“少”的怨,使用自己的道对其进行直接补偿 。如果那个怨对于当事人来讲也不算多,则尽可由他自行解决而不用理会 。但如果那个怨对于提供者自身,甚至对于整个大网、对于“天下心”而言也算是“多”的,则不能采用直接予以补偿的以德报怨的方式 。因此,在为了给“德容器”做进一步升级时所做得演练中,一个重要的总体原则就成为了演练的重要组成部分 。这个原则就是,在“大小多少”前提下,对社会中那些符合前提条件的“怨”进行以德报怨的直接补偿 。
摘自《人生成长的启示,老子全文解说》第六十三章:***/i6579036062495015428/?group_id=6579036062495015428
怨恨和喜欢是在物理学体现为引力和斥力 。掌握好这两种力的平衡状态事物就能和谐共处 。1)承认事实,接受现实,任何事情都有好坏的两面,不要执着于表面上的利害关系 。简单说就是心态平和,理性直面问题 。2)平衡怨恨,面对斥力,找一个第三方力量,充满爱的力量,用引力把斥力抵消掉 。举例说明:夫妻之间的怨恨,用对孩子共同的爱来抵消 。朋友之间的怨恨,找一个共同信任的人来做中介平和的协商,以公正公平的原则来解决问题 。商人之间的怨恨体现在经济纠纷和官司上,法庭处理的方式一般都是先协商和解,再最后仲裁 。最后总结 。至于道德经以及孔子他们的说法也是有道理的,所有事情都有各种解决问题的方法,关键是看用什么策略,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不能一概而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