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的以德报怨如何理解被他人伤害后如何实现不报复而内在自我心理平衡

什么是怨呢?打开字典,发现怨有很多解释,而主要的解释是“恨” 。可以这样说,“怨”就是当一个人遇到了不公平的事件、受到了伤害而产生的情绪 。更为奇特的是,这样的情绪完全是主观的,就是说所谓不公平或者伤害不一定在他人眼里是不公平、是伤害,只要这个人自我感觉不公平,感觉受到了伤害,就会产生怨 。因此,怨不仅包含像侵略战争对被侵略一方的切实伤害,也包含一些人主观认为的、并非真实的所谓伤害 。显然,平复这样的怨就是要解决心灵的创伤,无论这创伤是来自切实的伤害,还是主观臆想出的伤害 。就像医院救治病人,医院需要付出人力物力一样,平复“怨”也需要付出,而付出的正是推动万事万物发生、发展的道 。更有人将“怨”解释成“反德”,可见,将“怨”的主要特点定义为“消耗道”是完全可行的 。
【《道德经》的以德报怨如何理解被他人伤害后如何实现不报复而内在自我心理平衡】既然怨是消耗道的,那么,平复怨的方法是否就只有直接给予其道一种方法呢?不是!这就如同一个人欠了钱,解决他欠账的方法不仅仅只有给他钱让他去还上一样 。有可能他被债主打一顿,也可能被债主拉去做工抵债 。对于怨的平复也有类似的几种方式:类似于打一顿的叫“以怨报怨”;类似于拉去做工的叫“以直抱怨”,类似于给他钱还债或者由债主直接免除债务的叫“以德报怨” 。
这三种平复“怨”的做法很难说哪一种更好,要因事而异、因时而异 。例如,对付侵略战争所造成的怨,一般会选择以怨报怨的方法 。因为只有被侵略的一方奋起反击,侵略战争才有可能停止 。用以德报怨的方式只能使得侵略者更加肆无忌惮,其原因很简单,只不过是欲望无法被满足的特点反映到侵略者身上而已 。尽管以怨报怨的方式可以结束侵略战争,但这种方式会留下后遗症,这就是老子所说的“和大怨,必有余怨” 。二战时日本侵略者涂炭了许多亚洲国家,同时也遭受了来自各国人们采用以怨报怨方式进行的抵抗和史无前例的原子弹的攻击 。然而,几十年过去了,有关原子弹的受害者、慰安妇、南京大屠杀等话题还是在一直被提及,这就是和大怨之后的余怨 。
如果不是国与国之间的争斗,如果争斗双方之上还有共同的组织,那么采用由较为公正的第三方进行裁决的以直报怨的方式就比较适合 。如今,无论遇到什么样的无法调节的问题,大家基本上认可通过法律来解决的方式 。尽管这种以直报怨的方式有很大的使用范围,但也不是能用在所有的场合 。如果争斗的双方之上没有一个共同隶属的机构,比如两国关系,比如立法委员,我们经常可以看到在他们之间诉诸武力的画面 。
除了以上两种方式,我们还想知道以德报怨应该用在什么地方,有什么使用规则 。在讨论之前,先看看以德报怨所带来的问题 。如果一个人伤害了他人,既没有遭到报复,也没有被关起来,生活一如既往;如果一个人欠了别人的钱,债主给免了,没有任何附加条件,我们猜猜看,会发生什么呢?是的,这个犯了错却没有招致惩罚的人会变本加厉 。我们没有必要指责这样的人,因为这是欲望无为变大的属性在作怪 。可见以德报怨所带来的问题是会使得欲望变大 。尽管如此,以德报怨还是有它适用的场景的 。总体来讲,当事者双方社会地位、财富水平相距甚远,而受到伤害的一方是地位、或财富水平高的那一方时,就适合采用以德报怨的方式 。比如一个两轮电动车撞了一辆几百万的豪车,那豪车被撞掉的一块漆就比十个电动车还贵,如果此时豪车车主不依不饶、一定要让电动车主赔,大家肯定觉得这个人太过分了,尽管他的要求符合以直报怨的原则 。但是如果豪车车主什么也不要、或者要个10元、20元做个样子,大家一定会给豪车车主鼓掌 。通过这个例子,我们看到了以德报怨的使用场景和使用原则 。这个原则就是当事双方必须有着巨大的身份差异,我们可以说一方高、一方低;或是一方大、一方小 。而那个怨(也就是损害)对于一方来说是多,而对于另一方来说是少 。这就如同那辆被撞的豪车,其损伤对于电动车主来说就是多,而对于豪车车主来说就是少 。在这种“大小多少”的状况下,适合采用以德报怨的方式,也就是不讲责任,其损害完全由“大”的一方来承担 。这里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则,就是“大小”和“多少”缺一不可 。也就是说,以德报怨所要承担的损害对于“大”的一方来讲一定是少的 。如果一个无名小卒跑到富豪家里无缘无故地杀人放火,造成了对“大”的一方也属于“多”的伤害,同样不能使用以德报怨的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