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育假还有吗晚育津贴取消了吗

晚育假已经取消 。新修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取消了对晚婚的奖励假 , 但是同时规定了 ,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 , 就是生二孩的夫妻 , 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的福利待遇 。
晚育津贴也已经取消 ,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改了与全面两孩政策不协调的奖励保障措施 , 删除了对晚婚晚育夫妻、独生子女父母进行奖励的规定 。
晚育津贴取消了吗一、晚育假取消
【晚育假还有吗晚育津贴取消了吗】2016年休产假 , 取消晚育假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12月21日至27日在北京召开 , 此次会议初次审议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 , 明确在2016年1月1日施行 。明确全国统一实施全面两孩政策 , 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 地方可以结合实际对允许再生育子女的情形制定具体办法 。
随着我国人口形势和女性初婚初育年龄发生变化 , 国家不宜再提倡晚婚晚育 , 因此去年年底新修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取消了对晚婚的奖励假 , 但是同时规定了 ,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 , 就是刚才你提的生二孩的夫妻 , 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的福利待遇 。已经修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省份 , 参照原条例中有关公民晚婚晚育假期的规定 , 均制定了延长生育假、配偶陪产假奖励等具体的政策措施 。大家都知道 , 具体的政策措施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来做出具体规定 , 已经修法的省区市均明确了生育假延长的天数 , 有的是延长30天 , 有的是延长60天 , 并制定了7至25天不等的配偶陪产假 , 就是妇女生孩子期间 , 丈夫可以享受7到25天不等的陪产假 , 
二、晚育津贴取消
修正案草案修改了与全面两孩政策不协调的奖励保障措施 , 删除了对晚婚晚育夫妻、独生子女父母进行奖励的规定 。申请产假需要的资料有:申请书 , 结婚证 , 准生证 , 身份证 , 医生开的怀孕周数的证明 , 有些单位还要求B超结果显示胎儿周数的证明等等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 , 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 , 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 , 每多生育1个婴儿 , 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 , 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 , 享受42天产假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 , 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 , 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 , 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 , 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 , 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 , 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 , 由用人单位支付 。
晚婚晚育假真的是否取消了在我国公民的晚婚晚育假取消了 , 职工本人结婚时 , 可以根据具体情况 , 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 , 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婚假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 结婚应当进行结婚登记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 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 。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 , 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 。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 , 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 , 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