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房产在国外离婚后如何分割

依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我国法院受理的涉外离婚案件,离婚以及因离婚引起的财产分割,适用我国法律 。
根据《婚姻法》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男女平等原则;
二.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三.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四.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五.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 。
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双方夫妻共同财产有一幢位于国外的房屋属于不动产,所以该房产的处理应适用国外的法律,而我国法院不能对上述的财产进行处理 。
因此,法院只能对夫妻财产中属于中国的部分进行分割,当事人可以在当地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将房产变卖折现后再归国以中国法律进行分割 。
我想问问夫妻房产在国外离婚后如何分割依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我国法院受理的涉外离婚案件,离婚以及因离婚引起的财产分割,适用我国法律 。
【夫妻房产在国外离婚后如何分割】根据《婚姻法》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男女平等原则;
二.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三.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四.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五.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 。
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双方夫妻共同财产有一幢位于国外的房屋属于不动产,所以该房产的处理应适用国外的法律,而我国法院不能对上述的财产进行处理 。
因此,法院只能对夫妻财产中属于中国的部分进行分割,当事人可以在当地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将房产变卖折现后再归国以中国法律进行分割 。
国外离婚怎么分配财产法律分析:离婚纠纷财产在国外只要是共同财产就应该平均分割 。判断夫妻共同财产的标准是是否属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共同财产财产,与国内国外取得无关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华要求离婚的,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