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隐瞒病史是否影响婚姻效力

婚前隐瞒病史会影响婚姻效力,如果是法律规定禁止结婚的疾病,婚姻会被判为无效婚姻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
请问婚前隐瞒病史是否影响婚姻效力婚前隐瞒病史会影响婚姻效力,如果是法律规定禁止结婚的疾病,婚姻会被判为无效婚姻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
婚前隐瞒重大疾病,婚姻或将无效?婚前隐瞒重大疾病有可能会导致婚姻无效 。
我国法律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 。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
相关提示
重大疾病一般指的是精神性疾病和传染性、遗传性疾病,在缔结婚姻关系时,如果一方患有重大疾病,负有在结婚前向另一方如实告知的义务 。如果对方同意,当然可以缔结婚姻关系 。但如果患病一方不尽告知义务,或者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则可以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关系 。
需要注意的是请求撤销婚姻是有时间限制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如果在结婚以后才知道对方有重大疾病,但是这个时候两个人的感情很好没有去成效婚姻 。过了一年以后发生了矛盾再去撤销婚姻是不合理的,这也是一个需要注意的细节 。
婚前隐瞒病情法律常识1. 婚姻中一方隐瞒病情的要负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首先隐瞒病情要区分是否是婚姻法上禁止结婚的病情 。我国不认可欺诈婚姻,所以如果是普通病假,婚姻关系是不会无效的 。但如果是婚姻法上不应当结婚的病情,且婚后尚未治愈,那么这个婚姻自始无效,可以起诉法院要求确认无效 。
《婚姻法》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
第十二条 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 。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 。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 。
扩展资料:

《婚姻法》第十条规定了婚姻无效的四种情形,其中第三项“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此处的“疾病”仅指严重传染疾病和不能进行性生活的疾病,没有明确精神病是“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
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三条的规定,“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久治不愈,或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有精神病,久治不愈的,视为夫妻感情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
由此可以看出,这个规定从另一个方面明确了精神病患者的婚姻是有法律效力的,只能做离婚处理……从法律阶位上看,特别法优于普通法适用,应当优先适用于《婚姻法》 。即在诉讼请求中明确为请求离婚 。
其中,丧失自主生活能力,后代再现风险高的疾病 。指定传染病,是《传染病防治法》中规定的艾滋病、淋病、梅毒、麻风病等以及医学上认为影响结婚和生育的其他传染病 。精神类疾病,是指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型精神病以及其他重型精神病 。
综上所述,男女双方办理结婚手续时,应该诚实的告知对方自己的情况 。按照婚前隐瞒病情新婚姻法方面的规定,如果婚后夫妻一方发现对方患有严重疾病,婚前并没有告知的,当事人有权提出离婚 。法院查证后,可以判决离婚 。这些疾病一般指的是久治不愈的性病、精神性疾病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