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仲弓为太丘长文言文翻译

陈仲弓任太丘县县长,当时有个小官吏假装称母亲有病请假,事情被发觉后,陈仲弓就逮捕了他,并命令狱吏处死 。主簿请求交给诉讼机关查究其他众多的犯罪事实,陈仲弓说:“欺骗君主就是不忠,诅咒母亲生病就是不孝;不忠不孝,没有比这个罪状更大的了 。查究其他罪状,难道还能超过这件吗!
原文:陈仲弓为太丘长,时吏有诈称母病求假,事觉,收之,令吏杀之 。主簿请付狱考众奸,仲弓曰:“欺君不忠,病母不孝;不忠不孝,其罪莫大 。考求众奸,岂复过哉?”
《陈仲弓为太丘长》出自《世说新语·政事第三》 。《世说新语》是中国南朝宋时期产生的一部主要记述魏晋人物言谈轶事的笔记小说;是由南朝刘宋宗室临川王刘义庆组织一批文人编写的,梁代刘峻作注 。
全书原八卷,刘峻注本分为十卷,今传本皆作三卷,分为德行、言语、政事、文学、方正、雅量等三十六门,全书共一千多则,记述自汉末到刘宋时名士贵族的遗闻轶事,主要为有关人物评论、清谈玄言和机智应对的故事 。
陈仲弓为太丘长文言文解释陈仲弓为太丘长,有劫贼杀财主,主者捕之① 。未至发所,道闻民有在草不起子者,回车往治之② 。曰:“贼大,宜先按讨 。”仲弓曰:“盗杀财主,何如骨肉相残③!”
【注释】
①财主:财货的主人(不是所说的富家) 。
②发所:出事地点 。在草:生孩子 。草,产蓐 。晋时分娩多用草垫着 。
③“盗杀”句:意指母子相残,违逆天理人伦,要先处理,而杀人只是违反常理 。
【译文】
陈仲弓任太丘县县长时,有强盗害命,主管官吏捕获了强盗 。陈仲弓前去处理,还没到出事地点,半路上听说有家老百姓生下孩子不肯养育,便掉头去处理这件事 。说:“杀人事大,应该先查办 。”仲弓说:“强盗杀物主,怎么比得上骨肉相残这件事重大
陈仲弓为太丘长,有劫贼杀财主,主者捕之....的译文译文:
陈仲弓任太丘县县长时,有强盗劫财害命,主管官吏捕获了强盗 。陈仲弓前去处理,还没到出事地点,半路上听说有家老百姓生下孩子不肯养育,便掉头去处理这件事 。主簿说:“杀人事大,应该先查办 。”仲弓说:“强盗杀物主,怎么比得上骨肉相残这件事重大?”
出自南朝刘义庆的《世说新语·政事》 。
原文:
陈仲弓为太丘长,有劫贼杀财主者,捕之 。未至发所,道闻民有在草不起子者,回车往治之 。主簿曰:“贼大,宜先按讨 。”仲弓曰:“盗杀财主,何如骨肉相残?”
扩展资料
《政事》是《世说新语》的第三门,共26则,记述了魏晋时期官员处理政事的故事,表达了以仁德治国的政治主张 。
政事,指行政事务,具体指处理政务的才能和值得效法的手段 。晋代士族阶层为了巩固自己的政权,必然要维护法制,严格执法,强化国家机构的管理,这就要重视政事和官吏的政绩 。
《世说新语》又称《世说》《世说新书》,卷帙门类亦有不同 。因为汉代刘向曾经著《世说》(原书亡佚),后人将此书与刘向所著相别,取又名《世说新书》,大约宋代以后才改称 。
《世说新语》依内容可分为“德行”“言语”“政事”“文学”“方正”等三十六类(先分上,中,下三卷),每类有若干则故事,全书共有一千二百多则,每则文字长短不一,有的数行,有的三言两语,由此可见笔记小说“随手而记”的诉求及特性 。
其内容主要是记载东汉后期到晋宋间一些名士的言行与轶事 。书中所载均属历史上实有的人物,但他们的言论或故事则有一部分出于传闻,不尽符合史实 。此书中相当多的篇幅杂采众书而成 。如《规箴》《贤媛》等篇所载个别西汉人物的故事,采自《史记》和《汉书》 。其他部分也多采自于前人的记载 。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世说新语·政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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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仲弓为太丘长,时吏有诈称母病求假,事觉,收之,令吏杀之 。主簿请付狱考众奸①,仲弓曰:“欺君不忠,病母不孝;不忠不孝,其罪莫大 。考求众奸,岂复过哉?”
注释
收:逮捕①主簿:官名,主管文书簿籍,是属官之首 。考:查究 。众好:指诸多犯法的事 。请付狱考众奸:请求交给诉讼机关追究其他众多的犯罪事实 。
翻译
陈仲弓任太丘县县长,当时有个小官吏假称母亲有病请假,事情被发觉,陈仲弓就逮捕了他,并命令狱吏处死 。主簿请求交给诉讼机关查究其他犯罪事实,陈仲弓说:“欺骗君主就是不忠,诅咒母亲生病就是不孝;不忠不孝,没有比这个罪状更大的了 。查究其他罪状,难道还能超过这件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