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释特殊情况包括哪些

有下列特殊情况可以办理假释:
1、罪犯在服刑期间有重大发明创造或突出的立功表现;
2、罪犯已经基本丧失活动能力,并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不会再危害社会;
3、罪犯有专门技能,有关单位急需使用;
4、罪犯家庭有特殊困难,需本人照顾的 。
【法律依据】
《刑法》第81条,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 。
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
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 。
哪些特殊情况下可以适用假释法假释,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而附条件地将其予以提前释放的制度 。
《刑法》第81条规定: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假释可以不受执行刑期的限制 。根据有关司法解释,可以适用假释的“特殊情况”应包括如下情形:
(1)罪犯在服刑期间有重大发明创造或突出的立功表现
(2)罪犯已经基本丧失活动能力,并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不会再危害社会
(3)罪犯有专门技能,有关单位急需使用
(4)罪犯家庭有特殊困难,需本人照顾,请求假释的,在司法实践中,须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供证明 。但对犯罪集团的首犯、惯犯和罪行特别严重的罪犯除外
(5)对犯罪时未成年,在刑罚执行期间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的
(6)为了政治斗争的需要,对某些具有外国国籍或不属于大陆籍的罪犯而适用假释
(7)其他特殊情况 。
(四)不能适用假释的情况 。
可以申请假释的情形有哪些1、可以申请假释的情形有: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 。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 。
2、【法律依据】
3、根据《刑法》第八十一条,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 。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 。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
法律规定可以申请假释的情形有哪些可以申请假释的情形有:1、适用对象是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和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2、需要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 。
【法律依据】
《刑法》第八十一条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 。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 。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
假释适用条件有哪些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 。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
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
法律依据:《刑法》
第八十一条 【假释的适用条件】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 。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
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