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的主体是什么

债权人的主体是行使代位权的人 , 债务人的各个债权人在符合法定的条件下都有权行使代位权 , 但是如果其中一个债权人已经就某项债权行使了代位权 , 并且债务人对第三人的债权已被行使完毕 , 则其他债权人就不能就该项权利再对债务人的债务人行使代位权 。
【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总则》第八十四条 , 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 , 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 , 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 。
债权人的主体【债权人的主体是什么】债务人 , 通常指根据法律或合同_契约的规定 , 在借债关系中对债权人负有偿还义务的人 。在债的关系中 , 债务人有义务按约定的条件向另一方(债权人)承担债的责任 。在债的关系中 , 债务人是特定的 , 只有该义务主体才必须向债权人承担交付财产(资金)、提供劳务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义务 。债务人可以是公民 , 可以是法人 , 行政机关作为民事主体出现时也可以具备债务人的资格 。债权人主要是指预付(贷)款者 , 有权请求他方为特定行为的权利主体 , 是指那些对企业提供需偿还的融资的机构和个人 , 包括给企业提供贷款的机构或个人(贷款债权人)和以出售货物或劳务形式提供短期融资的机构或个人(商业债权人) 。按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 , 在民间借贷关系中 , 将钱借给他人的人 , 称为债权人;相对而言从别人手中借钱 , 欠别人钱的人称为债务人 。以上是对债权人的主体 是啥的回答 。
债权人是哪一方根据法律或合同的规定 , 有权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人是债权人 。在债的关系中 , 债权人是特定的 , 只有该特定的权利主体才有权要求义务主体履行约定的义务 。负有履行义务的人如不履行义务 , 债权人有权请求司法机构强制其履行 。如果债权人由于对方不履行义务而遭受到经济上的损失 , 有权要求赔偿 。债权人 , “债务人”的对称 。债的主体之一 。在债的关系中 , 有要求他的债务人实施一定行为或者不实施一定行为的权利的人 。债具有严格的人身性质 , 债权、债务不得转让 。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 , 交换关系的复杂 , 债权债务逐渐可以转让 , 允许第三人享受债权或者履行债务 , 所以债权人的严格的人身信任性质则远远超过了过去 。债权人和债务人是在权利主体与义务主体绝对情况下进行创分的 , 在大多数债的关系中 , 当事人可能既是债权人 , 又是债务人 , 既享受权利 , 又承担义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 ,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 ,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 , 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 , 债权人为质权人 , 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 。
申报债权的主体是什么?一、申报债权的主体是什么?主体是 债权人  , 债权申报是指人民法院审理破产案件时 , 当受理破产申请后 , 债权人要申报债权 。债权申报是有时间限制的 , 而且并不是所有债权都可以申报的 , 申报的债权要符合法律的要求 。在破产程序终结后 , 如果 债务人 因重整或和解而继续存续 , 处罚机关可以根据情况 , 决定是否执行原来的处罚决定 。1、须为以财产给付为内容的请求权给付标的为劳务或者不作为的请求权 。不能申报 , 但是 , 因它们的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而产生的赔偿请求权 , 为可以申报的债权 。2、须为以债务人财产为受偿基础的请求权此处的债务人财产是指受破产程序拘束的财产 。故信托财产或者根据法律规定不受破产程序拘束的财产 , 不是此处所称的债务人财产以这些财产为受偿基础的请求权 , 不得申报 。至于请求权所指向的财产是债务人的一般财产还是特定财产 , 不影响申报的资格 。因此 , 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和无财产担保的债权均在申报之列 。3、须为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成立的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至于债权的到期时间 , 不影响申报资格根据破产法的规定 , 未到期的债权 , 在破产案件受理时视为已到期 。4、须为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请求权对债务人的罚款等财产性 行政处罚  , 不得申报 。在企业 破产清算 的情况下 , 债务人财产最终将归属于债权人此时若执行对债务人的财产性行政处罚 , 事实上处罚的是债权人 , 这样既不能达到行政处罚的目的 , 又损害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但是 , 在破产程序终结后 , 如果债务人因重整或和解而继续存续 , 处罚机关可以根据情况 , 决定是否执行原来的处罚决定 。5、须为合法有效的债权因此 , 以下债权不得申报:1、存在 合同法 或者其他法律规定的无效原因的债权2、 诉讼时效 已经届满的债权3、无 证据 或者证据为虚假的债权、有相反证据证明为虚假的债权(申报人提供的证据材料不足以证明其真实性和有效性的债权 , 在补足证据前推定为不得申报) 。不具备上述条件的债权被申报的 , 管理人有权提出异议 。申报人坚持申报的 , 管理人可以在债权表中另页记载 , 井载明所发现的问题 , 以供 债权人会议 作出决定 。必要时 , 管理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裁定不予确认 。二、债权申报的流程是怎样的?根据《 企业破产法 》的规定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按照下列要求进行:1、未到期的债权 , 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 。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2、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 诉讼 、仲裁未决的债权 , 债权人可以申报 。3、债务人所欠职工的 工资 和医疗、 伤残 补助、抚恤费用 , 所欠的应当划人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 养老保险 、基本 医疗保险 费用 , 以及法律、行政 法规 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 不必申报 , 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 。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 , 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 , 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债权人申报债权时 , 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 , 并提交有关证据 。5、连带债权人可以由其中一人代表全体连带债权人申报债权 , 也可以共同申报债权 。6、债务人的保 证人 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已经代替债务人清偿 债务 的 , 以其对债务人的求偿权申报债权 。7、连带债务人数人被裁定适用《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的 , 其债权人有权就全部债权分别在各破产案件中申报债权 。8、管理人或者债务人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 解除合同 的 , 对方当事人以因 合同解除 所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申报债权 。9、债务人是 委托合同 的委托人 , 被裁定适用《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 , 受托人不知该事实 , 继续处理委托事务的 , 受托人以由此产生的请求权申报债权 。10、债务人是票据的出票人 , 被裁定适用《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 , 该票据的付款人继续付款或者承兑的 , 付款人以由此产生的请求权申报债权 。综上所述 , 债权人可以选择申报债权 , 而要想申报债权 , 需要满足特定的条件 , 所以是不能够随意申请的 , 必须满足规定情形 , 而且还需要按照具体的流程来进行申报 。但是对于一些无效因素或者诉讼时效到期的那么是不能申报债权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