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买房首付出了50万,现女儿结婚,要男方出30万彩礼,把之前买的房子当作嫁妆,合理吗

首先恭喜你,你们家好事将近 。
其次很高心回答您的问题 。
最后我们开始回答问题吧:
你如果非要这么算,那么大多数人都会觉得合理 。
但是我觉得却有那么一丢丢小问题,我们应该结合男方的家庭条件来说这件事 。

母亲买房首付出了50万,现女儿结婚,要男方出30万彩礼,把之前买的房子当作嫁妆,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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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男方家拿不出这30万,你觉得合理吗?
这样我换几个问题问你:
男方家磕磕绊绊,借了30万给你家做彩礼,而你的嫁妆是那套首付50万的房子,那么请问你闺女和你女婿结婚后还要正常生活不?
男方家勉勉强强拿出30万,而你的嫁妆是那套首付50万的房子,万一婚后你女儿怀孕了或者怎么的了,房贷等什么生活压力都会落到你女婿身上,而本就不富裕的家庭,硬是给你筹齐30万后变得更困难了,你觉得你姑娘生活会过得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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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礼这个东西有多有少,两家协商了来 。在可以保证男方家庭生活基础的条件上多要一点完全没有问题 。可是如果因为彩礼让男方家庭变得拮据,最后所有的不幸都会落到女方身上 。
合不合理,自己思考,毕竟我们都不了解你们的实际情况,只言片语真的说不出什么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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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 。女方母亲付50万首付买房,女儿结婚要彩礼30万,然后把房子作为嫁妆 。这件事表面看起来合情合理,细分起来有盲点:
首先,房子是还清了银行贷款,还是在月供中 。房子是用来住的,假如男方的工作地点与女方家的房子相隔太远,作为嫁妆的房子没有多大意义,不仅要给现金30万,还有陪嫁后的月供 。
房子是不能随身带的物品,房子作为陪嫁,只有女婿女儿在里面住才有意义 。根据《婚姻法》规定,陪嫁财产可以属于个人财产,那么,陪嫁的房产上如果没有男方的名子,假如以后有离婚事件发生,男方是既赔了钱又丢了夫人,房子更是无法享有 。
涉及到物质和钱财还和丈母嫁有千丝万缕联系的房子,一定要写得清清楚楚,母亲付50万首付的房子,如果还在月供中,母亲只有独生女儿,未过门的女婿付30万彩礼,等于还母亲首付中50万的部分,房产证上应该添加女婿的名子,作为陪嫁,房产证上只注女婿,女儿的名字 。
实质上,是母亲首付的20万,作为女儿的嫁妆 。剩下的月供由女儿女婿按月按揭 。
如果房子母亲早已还完欠款,30万彩礼不是合不合理的问题,是男方愿不愿意的问题 。
【母亲买房首付出了50万,现女儿结婚,要男方出30万彩礼,把之前买的房子当作嫁妆,合理吗】家庭生活,特别是涉及到房子,看似简单,有时会为日后生活带来很多困绕,所以,先小人,后君子,把一切用书面形式写得清清楚楚,让法律公证,相互制衡,最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