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丈遇害巨额遗产该归谁

《中华人民共和国宗教管理条例》第30条规定: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合法使用的土地 , 合法所有或者使用的房屋、构筑物、设施 , 以及其他合法财产、收益 , 受法律保护 。这条法律规定为我们明确了宗教财产的概念 , 那么在这起看似无法可依的继承纠纷中 , 只要抓住了这个焦点 , 弄清楚这笔财产的来源究竟如何 , 属于宗教财产还是个人财产 , 这个继承纠纷就可以迎刃而解 。如果财产的来源是个人营谋所得属于个人财产 , 当然应当按照《继承法》处理 , 如果财产的来源是寺院这一宗教团体的收入 , 那么肯定应当属于宗教财产 , 根本不属于《继承法》规定的可继承的财产范围之列 , 势必应当属于寺院所有 。
求玉溪市灵照寺方丈被害真相:网游时看到方丈释永修与黑帮争一女 , 被黑帮杀害 。文中谈到《凤凰卫视》窦文涛玉溪人辛应恒生于1947年12月 , 1979年 , 毅然与妻子离婚到昆明筇竹寺出家 , 法号为释永修 。当时 , 其女儿只有2岁多 。1990年 , 释永修被聘为玉溪市著名寺庙灵照寺的住持 , 2005年3月升为方丈 。
2010年1月26日夜间 , 同为22岁的吴雄和瞿永涛 , 来到玉溪市红塔区菜园街大悲普度寺释永修住处 , 要求投宿 , 凌晨2时许 , 趁释永修熟睡 , 吴雄用小板凳朝释永修头部砸了数下 , 接着瞿永涛用手掐其脖子 , 并用绳索将其勒死后 , 抢走其5000元现金、一部银白色摩托罗拉手机和一些随身物品后 , 趁夜逃到朋友钟红江处 。次日早上 , 三人逛街购物后 , 瓜分了余下的钱财 。
当地警方接到报警后展开侦破工作 , 不久抓获了3个犯罪嫌疑人 。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后 , 于2010年9月10日 , 法院根据刑法等法律法规作出判决 , 吴雄犯抢劫罪 , 判处死刑 ,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瞿永涛犯抢劫罪 , 判处死刑 , 缓期2年执行 ,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没收个人全部财产钟红江犯掩饰、隐瞒罪 , 判处有期徒刑2年 , 处罚金2000元 。
《欢乐颂2》巨额遗产到底归谁所有?剧中何云礼是安迪的外祖父 , 安迪的生母下落不明 , 何云礼临终前留下公证遗嘱将所有的财产归属于安迪 。而安迪的继母魏太太则认为自己尽到了赡养何云礼的义务 , 应该分得何云礼一半的遗产 。
根据我国继承法规定 , 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可见 , 作为外孙子女的安迪并不是何云礼的法定继承人 , 何云礼立下的公证遗嘱是一种遗赠行为 。
继承法第25条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 , 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 。到期没有表示的 , 视为放弃受遗赠 。安迪在剧中似乎对这份遗产不那么看重 , 也并没有想要继承这份遗产的心思 。那么 , 这是否就意味着安迪如果放弃了遗赠 , 何云礼的遗产就由魏国强和魏太太继承了呢?
我国法律规定的继承顺序为遗赠抚养协议优于遗嘱继承 , 遗赠优于法定继承 。如果安迪放弃了遗赠 , 就是法定继承的问题 。根据继承法第11条规定 ,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 , 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
安迪的母亲已经先于何云礼去世 , 安迪可代位继承母亲本应继承的遗产份额;第12条规定 , 丧偶儿媳对公、婆 , 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 , 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 , 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魏国强对何云礼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 , 也有权继承何云礼的财产 。
由此 , 按照法定继承 , 何云礼的遗产二分之一归安迪及其弟弟所有 , 二分之一归魏国强所有 , 魏太太作为魏国强的妻子仅能分得四分之一的遗产 。
《欢乐颂2》可谓是良心剧组 , 在这种法律问题的细节处理上也很合乎逻辑 。在追剧的同时我们要思考与自身职业相关的问题 , 才能在实际遇到这种情况时处理的更加得心应手 , 成为合格的职业人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