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抚养费是什么意思?社会抚养费是如何征收的?

社会抚养费指的是对不符合计划生育法生育子女的公民对社会相应增加的社会事业公共投入不足给予补偿的行政性收费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以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计征的参考基本标准,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情节确定 。
法律依据
《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三条
不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分别以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计征的参考基本标准,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情节,确定征收数额 。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征收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擅自增设与计划生育有关的收费项目,提高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 。
一、社会抚养费是什么?

  • 社会抚养费指为调节自然资源的利用和保护环境,适当补偿政府的社会事业公共投入的经费,而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公民征收的费用 。属于行政性收费,具有补偿性和强制性的特点 。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国家稳定现行生育政策,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 。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第四十一条: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 。
二、社会抚养费是如何征收的?
  • (一)符合再生育一个子女的条件未取得生育证生育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百分之三十征收 。征收社会抚养费后补办生育证 。
  • (二)违法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二至六倍征收,其中重婚生育或者与配偶之外的人生育的,按照六至八倍征收;每再多生育一个子女的,依次增加三倍征收 。符合结婚条件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怀孕第一个子女的,应当在子女出生前补办结婚登记和生育证 。非婚生育和非法收养子女的,依子女数量按本条前款第(三)规定标准征收社会抚养费 。本条所称总收入,按违法生育者或者违法收养者的双方实际收入计算 。县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调查违法生育者或者违法收养者实际收入需要税务、公安、统计、劳动保障、房产、价格等有关部门协助的,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 。
  • 1、农村居民的实际收入低于本乡(镇)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城市居民的实际收入低于本市、县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农村居民以本乡(镇)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计算,城市居民以本市、县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 。
  • 2、以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计征的参考基本标准,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情节,确定征收数额 。3、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征收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擅自增设与计划生育有关的收费项目,提高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 。
相信大家对这个社会抚养费都不陌生吧!从我出生到现在已经30年了,这个社会抚养费就一直在征收,从来没有停止过,那么以前不叫社会抚养费,以前叫的超生费,当初80年代,改革开放没多久,很多农民连生活温饱都尚未解决,就被这个超生费搞得东躲西藏的,整天过着提心吊胆的日子 。这个我是深有体会的,由于当初我父母生了我之后又给我生了个妹妹,所以这超生费就自然要罚到我父母了,当时一天的收入就那么几块钱,连肉都吃不起,哪里有钱缴纳这个超生费,所以就只能东躲西藏,但最后还是躲不过,在被逼无奈的情况下找了很多亲戚才借了钱给缴了 。
为什么说是被逼无奈 。这就要说当时那些执法者的执法手段了,首先到你家里不管三七二十一,一进来就搬东西,像我们村里就很多人的房子大门(木门),瓦片,等等只要能拿都会被拿走,具体他们拿走怎么处理就不清楚了,所以说你一天不缴费,你就别想过上一天清净的日子,所以只有借钱来缴这个超生费 。
当初只要一听到计划生育的人要来,那村里的人都得往山上跑,就在06年我村里有个女的听说他们来了就跑到楼顶往下跳(当时她住在娘家)从三楼楼顶跳到隔壁房子的楼顶(一层平房的楼顶),当时把脚摔断了,当时那些执法者看到这样就能撤了 。